山西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 月底前补发兑现

7月5日,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且本月月底前发放兑现。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分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定额调整即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而挂钩调整即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2.1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贴)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4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2017年12月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还有倾斜调整。对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上述两项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296元的补到3296元。

山西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 月底前补发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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