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美联储是私人所有,但美联储主席要向总统提出辞职?

志刚35104857

因为很多人忽略了一个问题,美联储主席是由总统提名的,所以辞职要向总统提出也就不奇怪了吧?



不仅美联储主席是由总统提名,副主席和其他5名执行委员同样是由总统提名,经国会同意后上任的。所以并不像很多人想的那样,美联储是私人银行,完全不受政府管控,这真是《货币战争》看多了。

美联储最高决策机构包括7名联邦储备局执行委员和12名联邦储备银行的主席,其中7名执行委员会都必须由总统提名,经国会批准后上任。但这里有两点可能很多人不了解:

1、总统对执行委员只有提名权,没有罢免权,罢免权在国会,只有国会三分之二议员同意才可以罢免执行委员;

2、执行委员任期14年,到期不能连任,每个执行委员任期必须相隔2年。比如第一个执行委员是2010年上任,第二个执行委员就是2012年上任,第三个是2014年,以此类推。这样的结果是,每个总统在其一个任期内最多可以提名2名执行委员,避免总统对美联储形成较大影响。美联储主席任期不受14年约束啊。

既然是总统提名的,那辞职也是向总统提出,很合情合理吧?一点奇怪的地方都没有。

美国是一个讲究权利平衡的国家,联邦政府手里的权利是被严格限制的,所以这种限制总统对美联储影响的做法也就不难理解。



大家都知道,美联储在美国一直是充当央行的角色,可以发行货币,权利是很大的。当初设计这种股权结构的目的是为了平衡有钱人与穷从之间的利益。因为在美联储之前,美国也有过两次“央行”的建设经历,但最终都以失败告终,究其原因就是前两次“央行”都被认为只代表了富人的利益,所以美联储在成立之初就规避这个问题,现行的7名执行委员+12名联邦储备银行主席组成决策层就是为了规避这个问题并实现权利平衡。


坤鹏论

一、美联储是否为私人所有?《货币战争》中盛行的阴谋论,使得许多人对美联储为私人操控的论断深信不疑。《占领全球之路》列出控制美联储的八大银行股东:罗斯柴尔德伦敦和柏林银行、巴黎莱哲兄弟银行、意大利以色列摩西银行、汉堡和阿姆斯特丹沃格伯银行、纽约雷曼兄弟、纽约昆氏银行、曼哈顿大通银行、纽约高盛。但实际上,美联储银行的股东并非上述几家,而是美国的全国性银行与部分州内银行

美联储既然存在股东,那么它是否为私人所有?这有两个论据可供大家参考:1.美联储的确存在股东,但他们是美联储银行的股东,而非更大的联邦储备局,后者则完全是政府中独立行政机构的一个。2.美联储银行股东所拥有的股份不能流通,也不能获取市场利润。因此,我们还不能轻易地断言美联储是私人所有。

二、总统与白宫对美联储的限制。美联储主席要向总统提出辞职,是因为美联储就是美国政治框架的组成部分,它是总统隶下的独立行政机构。美国法律规定,美联储执行委员、主席、副主席均由总统提名,并须经过国会同意。试想,作为控制全美乃至全世界金融市场的美联储,美国政府不会让其为私人肆意操控。

三、矛盾的原因。美联储的股东制、私人所有嫌疑以及政府限制人事之间的矛盾,是历史的产物。美国自建国之初,便标榜自由、民主,起初的全国银行几乎都是私有制,它们控制了货币、金融。直至“大萧条”后,面对严重的金融危机,美国政府才意识到必须加强监管,因此美联储孕育而生,进而政府施加了包括人事在内的许多限制,这也是美国政治中制衡的体现。


华尔街见闻

这个问题的前提“美联储是私人所有”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从架构来看,美联储由在华盛顿的联邦储备局和分布美国各地区的12个联邦储备银行组成,这主要是为了避免决策权过于集中。从组织性质来看,美联储采用的是联邦政府机构加非营利性机构的双重组织结构。联邦储备银行并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与联邦储备局一起承担美国中央银行的公共职能。

从权利来源来看,作为美国的中央银行,美联储从美国国会获得权利。它被看作是独立的中央银行,因为其决议无需获得美国总统或者立法机关的任何高层的批准,它不接受美国国会的拨款,其成员任期也跨越多届总统及国会任期。

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美联储是私人所有”的说法不能说完全错误,但是很不准确。美联储有相当大的独立性,但也要服从于美国国会的监督,后者定期观察其活动并通过法令来改变其职能。美联储主席号称是美国权势第二大的职位,仅次于总统,在对经济的调整和干预方面,美联储的权力更是在白宫之上。

美联储直接对国会而非总统负责。同样出于分权的目的,美联储在货币政策上享有极大的自主性,但在人事制度方面,联邦储备局的7名执行委员全部由总统提名,经过国会确认后才能上任。既然美联储主席要经过总统的提名才能上任,那么卸任时向总统打个报告,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吧?


盘和林看经济

显然问这个问题的网友是受到了《货币战争》这类书的影响,才可能问这样的问题。正好刚回答了《为什么美联储不属于美国政府?》(https://www.wukong.com/answer/6571714637933314308/),里面已经澄清了这个问题中的“美联储是私人所有”是不确切的,请先参阅,接着谈。

其实美联储从来就不是什么秘密,至少美国政经界、主流媒体对美联储的非常了解,它的来龙去脉并没有什么猫腻。而和其他各国央行相比,源于美国独特的政治与文化传统,美联储的结构与组织形式显得不同,其目的是形成一种权力制衡机制。

并且,虽然各地联储银行享有一定的,但美联储核心权力在华盛顿的Board of Governors(联储总部)的手中,由7名理事组成,是100%的公立机构,非但联储主席,这7名理事也都由总统任命,参议院最后确认。

谈到此,你应该明白为何美联储主席由美国总统最后选定、明白为何也要向总统提出辞职了吧。

你对这个问题有什么好的建议吗?欢迎在下方留言讨论!


陈思进

美联储主席由美国总统提名,由美国国会审议任命,只对美国国会负责。同时,美联储是一个所有美国银行的中央银行,因为美国银行基本是私人银行,所以美联储也实质是私人银行。

在美国的历史上,有多任美联储主席都对白宫不“感冒”。事实上,历任美联储主席都不会向总统称臣,不然,他就会遭到来自国会以及来自华尔街金融大亨的指责。向白宫屈服,就意味着美联储丧失了宪法赋予它的独立性。里根执政时期的美联储主席沃尔克甚至拒绝到白宫与里根见面。格林斯潘也是如此。

  一般来讲,白宫和美联储的关系总是不冷不热。除非美联储主席本身存在重大的失误,否则国会是不会轻易听从总统的建议,因为美联储是独立于白宫以外的一个机构,它只向国会负责而不是向总统负责。

  白宫对美联储主席的期望来说,归根结底,“听话”其实不是最重要的,“能干”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尽管美联储主席对白宫顶顶撞撞,拒不听命,但只要能够一一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难题,从而让执政者有政绩可以满世界大讲特讲,捞足了政治资本,对白宫来讲就是合格。

  由于美国政府没有发币权,而只有发债权,然后用国债到私有的中央银行美联储那里做抵押,才能通过美联储及商业银行系统发行货币,所以美元的源头在国债上。 这种关系的确非常绕口,也许就是美国的制衡关系吧,避免政府集权管理带来金融系统性风险。

  但是,大多数增发的国债并没有直接进入银行系统,而是被外国中央银行,美国的非金融机构和个人所购买。在这种情况下,这些购买者花的是已经存在的美元,所以并没有“创造出”新的美元。只有当美联储和美国的银行机构购买美国国债时,才会有新美元的产生,这就是美国以前能够暂时控制住通货膨胀的原因。


一念灿若烟华

一句话简单的说,是财团给了联邦政府一个面子,同时法律给了美联储一个牌坊。


首先要理解为,央行实际上是一职能,美联储则是承载这一职能的机构。还是有微妙的区别。


美联储作为央行,其成立的历史,要比欧洲成立中央银行的过程复杂得多。美国历史上多次想要成立一个中央银行,但信奉自由货币政策和权力党派间制衡的美国人一直未能成功实现这一设想,直到金融危机后,摩根等大财团合作成立了类似中央银行的组织,使得央行更接近于私人部门的这一奇葩特点,在这一历史时期就已木已成舟,难以撼动。


但联邦政府也不可能放弃对央行的影响力,因此在1913年的联邦储备法案中,以法律形式,将原有的央行作用的机构,转为设立为美联储,但增强了联邦政府在美联储的影响。

说白了就是通过司法给立了牌坊,但是作为交换和制衡,加强了对它的控制力。(某种意义上也可以反过来理解为,其实是财团加强了对政府的控制力)


在决策上,大事儿小事儿实际上是与总统没关系的。

美联储最高决策机构包括联邦储备局七名执行委员和12名联邦储备银行主席。其中七个执行委员,都是由总统提名,并由国会确认后上任。但其任期可是比总统还要长的,是14年。总统并没有权力去罢免他们。


但这七个人是轮番上阵的,他们不是同一时间上去的。执行委员一在14年上任,执行委员二在16年上任,向后依次类推。这七个人可以有一人被总统提名为美联储主席或者副主席,每次提名任期四年。但除了这一权利之外,总统并没有其它权力。


因此,无论总统对执行委员的任免,还是联储主席的辞职,说白了,都更像是给联邦政府照顾一个面子而已。里面的政治游戏还包括,由于总统任期内,将涉及美联储主席或者执行委员的换届,那么财团也会设法讨好总统,以谋求一个更加有利的提名。(简称相互勾结)


总统在美联储之上,更像一个傀儡的感觉,你任我却不能免我,新的任命来了以后我向你提出辞职(辞掉美联储主席或者副主席,但他有可能依然是执行委员),但其他一切你都管不了,给个面子而已。


地球人都怎么玩

回答你的这个问题,要先弄清美联储的本质。

美联储属私人所有。美国政府不能印发美元,只可发行债卷。只有唯一的美联储可以发行美元。这是美联储的特权。是美国的法律规定的。

这个是美联储乃至美元的本质。这个本质决不会脱离资本主义的私有制自私自利的本性。型式上看,总统可以左右美联储主席,可以领导和指挥美联储。而实质上,却不是。我们知道,每每的美联储主席的变动,必须得是美联储私人财团成员的人,其它人是任不了职的。那么,这个职位,怎么可能不为这些财团谋私利呢?说到底,就是不论你是政府机构还是美国总统,都得能赚钱。能为这些私人财团服务。否则,你兑现不了自己的承诺,就是总统,你也照样当不上或干不长

美联储有一项法律规定,各股份不得赢利。表面上看冕冠堂皇。而实际上却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美元剪全世界羊毛,根本就用不着那样明目张胆地干。

美国人只需对美元,进行用“宽松”、“紧缩”、“加息”、“减息”等手段就足足地可以剪全世界的羊毛。

至于美联储主席得向总统提出辞职,依我看,只是一个耍猴人的一个小把戏而已。它根本改变不了什么。它根本就不是美元问题的实质。


美丽麻雀屋

首先要明白几个词,国有,私有,公有,在国内国外的定义大不一样。

国有即政府所有,又可分为中央(联邦)政府所有和地方政府所有。

私有不同于中国人认识上的私人所有,而是私密所有,即有限股东所有、所控、所知,其运营数据、决策等只需这有限的股东知晓即可,其股东可以是本国或外国公民(自然人),也可以是政府单位、非公组织NGO、基金会、财团、企业等法人,可以只有一个股东也可以有很多股东。

公有也不同于中国人所认知的全民所有,而是公开所有,即上市公司,其股东数目庞大且不固定,每个公民和法人都有可能购买它的股票,是它的潜在股东,所以它需要遵守一定的上市公司法则,需要定期向全社会公开运营数据。

相比于国外,中国的所有制体系长期存在糊涂账问题,产权不明晰。国有企业、公有企业、集体企业的所有人、决策人、受益人、监管人不清晰,人人都是主人翁、人人都高喊奉献精神,但实际上人浮于事、人员工作积极性差,偷拿卡要、靠厂吃厂普遍,出了错无法追责等问题。


wertile

美联储不能说姓公还是姓私,它是美国政府为加强监管在美国原有的银行金融体制下设立的一个具有行政职能的监管机构,其目的是加强政府对国家金融体制的监督运行。

美国是自由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美国人最看重的是权利,自由,平等,个人财产等,因此在美国建立时不存在什么国家的,美利坚合众国的诞生就是为保护私有财产和个人的自由平等生命权等,理解了美国的建国目的就可以很好理解为什么美国的很多机构会给人以公私难辩的矛盾。其实在美国人心中无所谓公有,个人的属于个人,国家的属于全体个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拿拿纳税人的钱目的是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


杉木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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