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这3030位驾驶人的驾驶证即将被停用

假如您的驾驶证在一个违法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那么您应当在扣留驾驶证后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满分教育。

无故拒不参加教育的,按照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及《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规范》第二十三条之规定,驾驶人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参加满分教育之日起,15日内无故拒不参加教育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截止到目前,我市共有3030位驾驶人未参加教育(部分名单如下,全部人员名单详见“保定公安交管网”http://www.bdjjzd.cn),请您及时到属地交管部门报名参加满分教育。

通知:这3030位驾驶人的驾驶证即将被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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