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在行動

反壟斷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在行動

涉嫌違反反壟斷法,北京市交管局被點名

涉嫌濫用行政權力,內蒙古公安廳被通報

市場監管和交通能扯上關係嗎?這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就對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下稱“北京市交管局”)涉嫌違反《反壟斷法》有關規定作了通報處理。

“北京市交管局未經公開競爭性程序,確定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作為北京市交通違章罰款唯一代收銀行。”6月27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在其官方發佈通報,“點名”北京市交管局在交通違章罰款管理中涉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並責令北京市交管局儘快整改到位。

A

“點名”北京市交管局

市場監管總局調查發現,北京市交管局未經公開競爭性程序,確定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作為北京市交通違章罰款唯一代收銀行。據此,市場監管總局認為,北京市交管局一直維持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作為唯一代收銀行的做法,排除、限制了其他具有合格資質和服務能力的銀行參與交通違章罰款代收業務競爭,一定程度上排除限制了競爭,涉嫌違反《反壟斷法》規定。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出通報後,北京市交管局提出3項具體整改措施。

加強社會宣傳引導。一方面,通過多種渠道告知群眾,今後牡丹交通卡僅作為普通信用卡,不再強制駕駛人使用。另一方面,持續加大對北京市交管局對外服務網站、“12123”手機APP繳款渠道和方式的宣傳力度,提示駕駛人合理選擇交納方式。

加快終端升級改造。積極推進自助終端機升級改造,力爭實現支持其他銀行卡辦理罰款交納業務。

積極拓展代收銀行。對有意開展本市交通違章罰款代收業務的銀行,將在系統建設和改造工作中給與大力支持。

B

“通報”內蒙古公安廳

根據舉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在推進全區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整合聯網及推廣使用新型防偽印章工作中,涉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案件進行了調查。

經查,2013年4月23日,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發文指定內蒙古恭安金豐網絡印章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簡稱金豐公司)統一負責全區新型防偽印章系統軟件的開發建設。

據此,市場監管總局6月22日建議內蒙古公安廳作出整改,恢復印章系統軟件市場、章材市場、刻章設備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允許各盟市公安機關和刻章企業自行選擇印章系統承建商或運維商、章材和刻章設備供應商。

6月23日,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召開專題會議,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整改建議做了進一步梳理,研究了具體的落實措施。

C

在這次問責中,市場監管總局以公開、透明的方式對北京市交管局進行監督和調查,彰顯了市場監管總局不偏袒、不護短,重點監管、鐵面問責的擔當。

就在6月22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出一封措辭嚴厲的公函,直指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濫用行政權力,建議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責令公安廳改正。

從內蒙古公安廳到北京市交管局,兩次問責相隔僅僅5天,這對於一個剛組建3個月的機構來說,無不體現出雷厲風行的辦事作風、高度的責任感和政府的公信力。

延伸閱讀

這些案例詳解《反壟斷法》

案例1

2017年9月,根據原工商總局轉辦,黑龍江省工商局對方正林區管委會涉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進行調查。

經調查,方正林區管委會及方林公司出臺相關規定,組織方正林區蜂產品經營管理權競價招標活動,將所轄18個林場蜂產品收購權承包給7個買受人,並與7個買受人分別簽訂《2017年蜂產品經營管理協議》。

黑龍江省工商局認為,方正林區管委會上述行為實際是憑藉其行政管理權並通過競價對蜂產品收購資格設置“准入”,實施“許可”,客觀上排除、限制了其他蜂產品收購商進入區域內蜂產品收購市場,違反了《反壟斷法》相關規定。

案例2

2017年,根據舉報,寧夏回族自治區工商局依法對銀川市環保局涉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開展了調查。

經調查,銀川市環保局於2017年3月1日向銀川市重點汙染源企業發文,要求有關汙染源企業須同指定的中標單位簽訂汙染源自動監控設施運營服務合同,並就設備關鍵零部件的維修、更換服務相關事宜與中標單位另行協商。

寧夏回族自治區工商局認為銀川市環保局上述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和環保部相關規定,構成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銀川市環保局隨後通過其官方網站,對上述文件內容進行了變更,刪除了排除、限制競爭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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