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開保險監管函65張:35家險企中槍 紫金獨中3槍

很多險企都在膽顫心驚中度過,因為一不留神就會領回一張監管函。智慧君最新統計,上半年,銀保監會針對保險公司共發出65張監管函,平均一週即開2張。目前來看,上半年35家險企“中標”,不乏梅開二度者,紫金財險更是獨中“三槍”,其中“問題產品”成為重災區,還有出海投資“失足者”、電銷網銷“出軌者”。看看都有誰!

自年初渤海財險領得2018年首張監管函,拉開了監管函連發的序幕。今年上半年,原保監會及銀保監會針對保險行業專項檢查、抽查等共開出65張監管函,不過,根據官網披露,走丟了26張,只公佈了39張。同比2017年上半年,原保監會網站僅發監管函7張。

從公司方面看,上半年監管函涉及35家保險公司以保險資管,其中浙商財險、中華聯合財險實現了梅開二度,紫金財險卻獨中“3槍”。

從內容方面看,上半年披露的39張監管函內容涉及產品、電網銷、保險資金運用三方面,其中有關產品問題的函達20份,在所披監管函中佔比超五成,且全部為財產險公司。電網銷問題9份,險資及境外投資問題的監管函10份。其中,紫金財險的三張監管函分佈在產品、銷售、保險資金運用三個領域。

電銷網銷

9家銷售“出軌”,提及“嚴肅問責,絕不姑息縱容”。

披露時間:2018-01-08

序號: 監管函〔2018〕1號

公司:渤海財險

問題:

存在未對電銷過程中的磋商及成交記錄實現全程錄音、客戶回訪成功率偏低等問題。

整改要求:

嚴格執行監管規定,認真完成整改工作。嚴格電話銷售錄音管理。做好客戶回訪工作。深入查找問題原因,落實責任追究。

整改時限:

2018年3月31日前上報整改落實情況,視整改情況,採取後續監管措施。

披露時間:2018-01-08

序號:監管函〔2018〕2號

公司:中華聯合財險

問題:

存在電銷業務如實告知不規範、電話銷售行為不符合監管要求、網銷業務信息披露不符合監管要求等問題

整改要求:

嚴格落實監管制度,對違規問題進行全面整改。嚴格規範電銷話術,加強坐席人員培訓,切實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等。強化合規意識,追究責任人員,杜絕問題再次發生。

整改時限:

2018年3月31日前上報整改落實情況,視整改情況,採取後續監管措施。

披露時間:2018-01-11

序號:監管函〔2018〕3號

公司:安盛天平財險

問題:

存在電話銷售及網絡銷售行為不符合規定、特殊賠案管理不規範等問題。

整改要求:

逐條對照違法違規問題深入剖析制度性缺陷和深層次原因,並將整改目標和任務層層分解、逐項落實。強化依法合規經營意識,嚴格進行責任追究 ,絕不姑息縱容。

整改時限:

2018年3月31日前上報整改落實情況,視整改情況,採取後續監管措施。

披露時間:2018-01-23

序號:監管函〔2018〕4號

公司:紫金財險

問題:

存在銷售過程如實告知不規範、業務宣傳與實際不完全相符等問題。

整改要求:

加強對電話銷售人員相關法律法規和基本業務技能的培訓力度。應建立健全銷售質檢和客戶回訪制度,確定合理的人工複核和抽查比例,加強對員工銷售行為的考核力度。認真開展自糾,防範潛在風險隱患。

整改時限:

2018年3月31日前上報整改落實情況,視整改情況,採取後續監管措施。

披露時間:2018-01-23

序號:監管函〔2018〕5號

公司:華安財險

問題:

存在車險電銷未按規定進行回訪、未在官網完整披露互聯網業務相關信息、車險電銷表述不規範、內控管理不嚴格等問題。

整改要求:

制訂詳細整改方案,明確整改進程和完成時限,嚴格落實整改責任。對負有責任的相關機構及人員應嚴肅問責,進一步強化依法合規經營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整改時限:

2018年3月31日前上報整改落實情況,視整改情況,採取後續監管措施。

披露時間:2018-01-23

序號:監管函〔2018〕6號

公司:中美聯泰大都會人壽

問題:

存在電話銷售行為及網絡銷售行為不符合規定等問題。

整改要求:

對於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進行嚴肅問責,絕不姑息縱容。 逐條對照違法違規問題深入剖析制度性缺陷和深層次原因。所有的整改計劃要做到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明確整改內容和整改步驟,明確整改進程和完成時限。

整改時限:

2018年3月31日前上報整改落實情況,視整改情況,採取後續監管措施。

披露時間:2018-01-23

序號:監管函〔2018〕7號

公司:招商信諾人壽

問題:

發現存在電話銷售話術不規範問題

整改要求:

制定詳細整改方案,明確整改進程和完成時限,嚴格落實整改責任,彌補漏洞、防範風險。要切實加強責任追究,對違法違規問題責任人嚴肅問責。

整改時限:

2018年3月31日前上報整改落實情況,視整改情況,採取後續監管措施。

披露時間:2018-01-23

序號:監管函〔2018〕8號

公司:光大永明人壽

問題:

存在電話銷售渠道部分保單銷售不規範,網絡銷售渠道信息披露、經營區域、客戶回訪不規範和內控制度未及時更新完善等問題。

整改要求:

深入查找問題產生原因,全面提高依法合規經營意識,杜絕類似問題再度發生。規範電話銷售行為、完善電銷信息系統,依法合規開展電話銷售保險業務。及時更新完善相關內控制度,嚴格規範保險產品網絡宣傳頁內容,繼續加強對互聯網保險經營區域的管理。

整改時限:

2018年3月31日前上報整改落實情況,視整改情況,採取後續監管措施。

披露時間:2018-03-09

序號:監管函〔2018〕37號

公司:浙商財險

問題:

存在電話銷售業務和網絡銷售業務不符合保險監管規範性文件要求等問題。

整改要求:

制訂詳細整改方案,嚴格落實各項監管要求,彌補漏洞、防範風險,強化依法合規經營意識。深刻剖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切實強化系統管控,完善相關管理制度。

整改時限

2018年4月30日前上報整改落實情況,視整改情況,採取後續監管措施。

因產品問題“上榜”保險公司,在年初就集中發放8張,渤海財險、中華聯合財險、安盛天平財險、光大永明人壽、招商信諾人壽、大都會人壽、華安財險、紫金財險,3月浙商財險也收到了監管函。所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銷售過程中如實告知不規範,電話銷售及網絡銷售行為不符合規定,客戶回訪不規範,內控管理不嚴格等。

其中,針對中美大都會和安盛平安的態度最為嚴苛,嚴肅問責,絕不姑息縱容。

俗話說積弊難革,因電網銷問題損害消費者利益可以說是保險行業的頑疾之一,要徹底解決該問題著實任重而道遠。隨著監管趨嚴,僅今年上半年,銀保監會官方網站就發佈針對保險消費者的風險提示多達11篇,其密集程度遠超去年。

問題產品

20家查出“問題產品”,多達1600款。

智慧君統計發現,20份涉及產品問題的監管函,主要內容為銀保監會對外公佈各家公司保險產品的抽查結果。此輪抽查,銀保監會“收穫”頗豐,共計查出問題產品超過1603款。

披露時間:2018-02-13

序號:監管函〔2018〕11號

公司:建信財險

問題:

隨機抽檢了63個備案產品及相關材料,發現其中14個產品存在問題,問題數量合計20個。

整改要求:

應高度重視產品開發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切實承擔起產品管理主體責任,完善產品管理制度流程,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開發產品,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整改時限:

應在一個月內完成問題產品修訂工作。40日內將自查整改情況及問題產品修訂情況報送。

披露時間:2018-02-13

序號:監管函〔2018〕12號

公司:富德財險

問題:

抽檢了137個備案產品及相關材料,發現其中51個產品存在問題,問題數量合計86個。

整改要求:

應高度重視產品開發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切實承擔起產品管理主體責任,完善產品管理制度流程,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開發產品,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整改時限:

應在一個月內完成問題產品修訂工作。 40日內將自查整改情況及問題產品修訂情況報送。

披露時間:2018-02-13

序號:監管函〔2018〕13號

公司:日本財險

問題:

抽檢了378個備案產品及相關材料,發現其中151個產品存在問題,問題數量合計213個。

整改要求:

應立即進行產品全面自查和認真整改。應高度重視產品開發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切實承擔起產品管理主體責任,完善產品管理制度流程,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開發產品,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整改時限:

應在一個月內完成問題產品修訂工作。 40日內將自查整改情況及問題產品修訂情況報送。

披露時間:2018-02-13

序號:監管函〔2018〕14號

公司:信達財險

問題:

抽檢了115個備案產品及相關材料,發現其中27個產品存在問題,問題數量合計35個。

整改要求:

應立即進行產品全面自查和認真整改。應高度重視產品開發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切實承擔起產品管理主體責任,完善產品管理制度流程,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開發產品,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整改時限:

應在一個月內完成問題產品修訂工作。 40日內將自查整改情況及問題產品修訂情況報送。

披露時間:2018-02-13

序號:監管函〔2018〕15號

公司:安華農業保險

問題:

抽檢了147個備案產品及相關材料,發現其中27個產品存在問題,問題數量合計47個。

整改要求:

應立即進行產品全面自查和認真整改。應高度重視產品開發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切實承擔起產品管理主體責任,完善產品管理制度流程,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開發產品,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整改時限:

應在一個月內完成問題產品修訂工作。 40日內將自查整改情況及問題產品修訂情況報送。

披露時間:2018-02-13

序號:監管函〔2018〕16號

公司:誠泰財險

問題:

抽檢了你公司61個備案產品及相關材料,發現其中45個產品存在問題,問題數量合計73個。

整改要求:

自本監管函下發之日起三個月內,禁止備案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農險產品除外)。應高度重視產品開發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切實承擔起產品管理主體責任,完善產品管理制度流程,對產品開發管理工作進行全面自查整改。

整改時限:

應立即停止使用問題產品。將視整改情況,決定是否恢復申報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或採取進一步監管措施。

披露時間:2018-02-13

序號:監管函〔2018〕17號

公司:平安財險

問題:

抽檢了650個備案產品及相關材料,發現其中362個產品存在問題,問題數量合計703個。

整改要求:

應立即停止使用問題產品。自本監管函下發之日起三個月內,禁止備案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農險產品除外)。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對產品開發管理工作進行全面自查整改。

整改時限:

應及時報送自查整改報告。將視整改情況,決定是否恢復申報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或採取進一步監管措施。

披露時間:2018-02-13

序號:監管函〔2018〕18號

公司:珠峰財險

問題:

抽檢了96個備案產品及相關材料,發現其中53個產品存在問題,問題數量合計67個。

整改要求:

應立即停止使用問題產品。自本監管函下發之日起三個月內,禁止備案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農險產品除外)。應高度重視產品開發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切實承擔起產品管理主體責任,對產品開發管理工作進行全面自查整改。

整改時限:

將視整改情況,決定是否恢復申報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或採取進一步監管措施。

披露時間:2018-02-13

序號:監管函〔2018〕19號

公司:中航安盟財險

問題:

抽檢了180個備案產品及相關材料,發現其中78個產品存在問題,問題數量合計143個。

整改要求:

應立即停止使用問題產品。 自本監管函下發之日起三個月內,禁止備案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農險產品除外)。應高度重視產品開發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切實承擔起產品管理主體責任,對產品開發管理工作進行全面自查整改。

整改時限:

將視整改情況,決定是否恢復申報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或採取進一步監管措施。

披露時間:2018-02-13

序號:監管函〔2018〕20號

公司:紫金財險

問題:

抽檢了152個備案產品及相關材料,發現其中29個產品存在問題,問題數量合計45個。

整改要求:

應高度重視產品開發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切實承擔起產品管理主體責任,完善產品管理制度流程,加強產品質量管理工作,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開發產品,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整改時限:

應在一個月內完成問題產品修訂工作。 應立即進行產品全面自查和認真整改,40日內將自查整改情況及問題產品修訂情況報送。

披露時間:2018-02-13

序號:監管函〔2018〕21號

公司:長江財險

問題:

抽檢了65個備案產品及相關材料,發現其中28個產品存在問題,問題數量合計44個。

整改要求:

應高度重視產品開發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切實承擔起產品管理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開發產品,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整改時限:

應在一個月內完成問題產品修訂工作。 應立即進行產品全面自查和認真整改,40日內將自查整改情況及問題產品修訂情況報送。

披露時間:2018-02-13

序號:監管函〔2018〕22號

公司:中原農業保險

問題:

抽檢了30個備案產品及相關材料,發現其中26個產品存在問題,問題數量合計46個。

整改要求:

應立即停止使用問題產品。 自本監管函下發之日起三個月內,禁止備案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農險產品除外)。應高度重視產品開發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切實承擔起產品管理主體責任,對產品開發管理工作進行全面自查整改。

整改時限:

將視整改情況,決定是否恢復申報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或採取進一步監管措施。

披露時間:2018-02-13

序號:監管函〔2018〕24號

公司:安信農業保險

問題:

抽檢了121個備案產品及相關材料,發現其中77個產品存在問題,問題數量合計135個。

整改要求:

應立即停止使用問題產品。 自本監管函下發之日起三個月內,禁止你公司備案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農險產品除外)。切實承擔起產品管理主體責任,對產品開發管理工作進行全面自查整改。

整改時限:

將視整改情況,決定是否恢復申報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或採取進一步監管措施。

披露時間:2018-02-13

序號:監管函〔2018〕25號

公司:安心財險

問題:

抽檢了108個備案產品及相關材料,發現其中56個產品存在問題,問題數量合計72個。

整改要求:

應立即停止使用問題產品。 自本監管函下發之日起三個月內,禁止你公司備案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農險產品除外)。切實承擔起產品管理主體責任,對產品開發管理工作進行全面自查整改。

整改時限:

應及時報送自查整改報告。將視整改情況,決定是否恢復你公司申報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或採取進一步監管措施。

披露時間:2018-02-13

序號:監管函〔2018〕26號

公司:浙商財險

問題:

抽檢了119個備案產品及相關材料,發現其中55個產品存在問題,問題數量合計88個。

整改要求:

應立即停止使用問題產品。 自本監管函下發之日起三個月內,禁止備案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農險產品除外)。切實承擔起產品管理主體責任,對產品開發管理工作進行全面自查整改。

整改時限:

應及時報送自查整改報告。將視整改情況,決定是否恢復申報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或採取進一步監管措施。

披露時間:2018-02-13

序號:監管函〔2018〕27號

公司:人保財險

問題:

抽查689個備案產品及相關材料中,發現其中167個產品存在問題,問題數量合計254個。

整改要求:

應高度重視產品開發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切實承擔起產品管理主體責任,完善產品管理制度流程,加強產品質量管理工作,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開發產品,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整改時限:

應在一個月內完成問題產品修訂工作。 應立即進行產品全面自查和認真整改,40日內將自查整改情況及問題產品修訂情況報送。

披露時間:2018-02-13

序號:監管函〔2018〕28號

公司:泰康在線

問題:

抽檢泰康在線148個備案產品及相關材料,發現其中109個產品存在問題,問題數量合計170個。

整改要求:

應立即停止使用問題產品。 自本監管函下發之日起三個月內,禁止備案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農險產品除外)。切實承擔起產品管理主體責任,對產品開發管理工作進行全面自查整改。

整改時限:

應及時報送自查整改報告。將視整改情況,決定是否恢復申報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或採取進一步監管措施。

披露時間:2018-02-13

序號:監管函〔2018〕29號

公司:華泰財險

問題:

抽檢了367備案產品及相關材料,發現其中202個產品存在問題,問題數量合計398個。

整改要求:

應立即停止使用問題產品。 自本監管函下發之日起三個月內,禁止備案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農險產品除外)。 切實承擔起產品管理主體責任,對產品開發管理工作進行全面自查整改。

整改時限:

應及時報送自查整改報告。將視整改情況,決定是否恢復申報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或採取進一步監管措施。

披露時間:2018-02-13

序號:監管函〔2018〕33號

公司:長安責任險

問題:

抽檢了228個備案產品及相關材料,發現其中46個產品存在問題,問題數量合計71個。

整改要求:

應高度重視產品開發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切實承擔起產品管理主體責任,完善產品管理制度流程,加強產品質量管理工作,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開發產品,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整改時限:

應在一個月內完成問題產品修訂工作。 應立即進行產品全面自查和認真整改,40日內將自查整改情況及問題產品修訂情況報送。

披露時間:2018-05-29

序號:監管函〔2018〕43號

公司:華海財險

問題:

報送的多款產品存在保險責任表述不清晰、不符合保險原理、違背公序良俗及險種分類錯誤等問題。

整改要求:

自本監管函下發之日起六個月內,禁止備案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對公司產品開發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相關責任人員嚴肅問責。

整改時限:

2018年5月25日前報送整改報告和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情況。

1月集中整改銷售,2月集中整改產品開發。保監會委按照《中國保監會關於開展財產保險公司備案產品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保監財險〔2017〕163號)工作部署,抽查中發現的產品開發中存在的問題大致包括條款名稱命名不規範、免除或減輕保險人責任部分未作明顯標示、保險責任不清晰、產品屬性分類不當、險種歸屬不當、條款名稱命名不規範、未正確引用相關標準、附加險混入主險一同備案、費率調整條件不明確、費率表內容不完備、精算報告費率定價不合理;條款要素不完備、文字錯誤等等。在這些公司中,再次包括紫金財險和浙商財險。

投資“出軌”

10家公司投資“出軌”領黃牌。

披露時間:2018-02-24

序號:監管函〔2018〕30號

公司:平安人壽

問題:

境外投資業務違反了《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保監發〔2012〕93號)關於可投資國家或者地區的相關規定。

整改要求:

應採取有效措施,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對違規內容進行整改,確保投資符合規定。 應增強依法合規意識,嚴格遵守國家境外投資政策和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監管規定,合規審慎開展境外投資業務。

整改時限:

自收到本監管函之日起,應在一個月內報送有關整改情況。將持續跟蹤檢查整改情況,並視情況採取進一步監管措施。

披露時間:2018-02-24

序號:監管函〔2018〕31號

公司:新華人壽

問題:

境外投資業務違反了《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保監發〔2012〕93號)關於可投資國家或者地區的相關規定

整改要求:

應採取有效措施,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對違規內容進行整改,確保投資符合規定。 應增強依法合規意識,嚴格遵守國家境外投資政策和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監管規定,合規審慎開展境外投資業務。

整改時限:

自收到本監管函之日起,應在一個月內報送有關整改情況。將持續跟蹤檢查整改情況,並視情況採取進一步監管措施。

披露時間:2018-02-24

序號:監管函〔2018〕32號

公司:中再資產管理

問題:

境外投資業務違反了《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保監發〔2012〕93號)關於可投資國家或者地區的相關規定。

整改要求:

應採取有效措施,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對違規內容進行整改,確保投資符合規定。 應增強依法合規意識,嚴格遵守國家境外投資政策和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監管規定,合規審慎開展境外投資業務。

整改時限:

自收到本監管函之日起,應在一個月內報送有關整改情況。將持續跟蹤檢查整改情況,並視情況採取進一步監管措施。

披露時間:2018-02-23

序號:監管函〔2018〕34號

公司:安邦保險集團

問題:

2017年6月,原保監會工作組對保險資金運用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發現在資金運用中違反了《保險法》、《保險資產配置管理暫行辦法》(保監發〔2012〕61號)和《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暫行辦法》(保監發〔2010〕80號)等有關規定。

整改要求:

應於2018年2月23日前調整董事長、總經理吳小暉的職務; 應指定臨時負責人,按照相關監管規定儘快選舉明確新董事長、總經理人選。

整改時限:

立即。

披露時間:2018-06-28

序號:監管函〔2018〕60號

公司:紫金財險

問題:

2017年10月,原保監會派出檢查組進行了專項檢查,發現存在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投資管理不規範、股票投資執行控制不嚴格、未按規定開展保險資金運用內部審計和投資決策機制不完善等問題。

整改要求:

責令你公司對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投資業務和股票投資業務進行全面整改。責令你公司對保險資金運用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整改,切實加強內部審計工作。

整改時限:

期限為本監管函下發之日起3個月,整改期間不得新增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投資和股票投資。 應將整改方案及落實情況書面報告,將視改情況採取後續監管措施。

披露時間:2018-06-28

序號:監管函〔2018〕61號

公司:安誠財險

問題:

2017年10月至11月,原保監會派出檢查組專項檢查,發現存在委託投資不規範、未按規定開展保險資金運用內部審計和內部管理工作不規範等問題

整改要求:

責令你公司對委託投資業務制度和流程進行全面整改。責令你公司對保險資金運用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整改,切實加強內部審計工作。 應當進一步完善投資業務決策運作機制,加強投資執行控制,完善內部控制建設,強化風險意識,確保風險管控機制有效執行。

整改時限:

期限為本監管函下發之日起6個月,整改期間不得新增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等金融產品的委託投資業務。 應將整改方案及落實情況書面報告,將視整改情況,採取後續監管措施。

披露時間:2018-06-28

序號:監管函〔2018〕62號

公司:民生通惠資產管理

問題:

2017年10月,原保監會派出檢查組進行了專項檢查,發現存在違規開展通道類業務、讓渡組合類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的管理人職責、未有效履行受託管理人職責等問題。於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期間,違規開展存款通道類業務共45筆。

整改要求:

責令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並採取有效措施對有關問題進行整改,確保符合監管規定。 應增強合規風控意識,完善內部制度及運作機制,合規審慎開展相關業務。

整改時限:

自本監管函下發之日起3個月內,你公司不得新發行組合類保險資產管理產品;自本監管函下發之日起6個月內,你公司不得新增受託管理第三方保險資金。

披露時間:2018-06-28

序號:監管函〔2018〕63號

公司:眾安在線

問題:

2017年10月,原保監會派出檢查組進行了專項檢查,發現存在超限額投資關聯方發行的金融產品、超限額投資單一資產、未按規定進行監管報告和對外信息披露等問題。截至2017年9月30日,投資關聯方發行的保險資產管理產品餘額超過監管規定比例。2017年上半年,持有單一股票的賬面餘額多日超過監管規定比例,且在投資超比例後仍繼續買入該股票。

整改要求:

責令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並採取有效措施對有關問題進行整改,確保符合監管規定。應增強合規風控意識,嚴格遵守保險資金運用監管規定,進一步加強關聯交易管理,加強內部風險管控等有關機制建設,嚴格履行信息披露與監管報告義務,合規審慎開展保險資金投資業務。

整改時限:

應將整改落實情況書面上報。將視整改情況,採取後續監管措施。

披露時間:2018-06-28

序號:監管函〔2018〕64號

公司:幸福人壽

問題:

2017年10月至11月,原保監會派出檢查組進行了專項檢查,發現存在資金運用制度不健全、投資團隊人員不足、未按規定開展投後管理等問題。幸福人壽股票投資經理、研究人員和交易人員等主要業務人員不足12人,股權投資團隊不足5人。

整改要求:

責令制定詳細方案,對資金運用情況進行全面整改。應當建立健全保險資金運用的管理制度和內控機制;補充投資團隊,持續加強投資能力建設;強化投後管理,建立以風險管控為主導的全流程投資管理體系;嚴格遵守償付能力監管規定,強化保險資產負債匹配管理;完善關聯交易識別及信息披露機制,及時報告和披露有關投資情況。

整改時限:

整改期限為本監管函下發之日起6個月,整改期間不得新增股權和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投資。應將整改方案及落實情況書面報告,將視整改情況,採取後續監管措施。

披露時間:2018-06-28

序號:監管函〔2018〕65號

公司:中華聯合財險

問題:

2017年10月16日至27日,原保監會派出檢查組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存在資金運用制度不健全、投資管理部門未保持獨立、股權投資運作不規範等問題。未正式任命負責人,由財務管理部負責人兼任部門負責人。在開展個別項目的直接股權投資時,未進行完善的盡職調查及合規評估。

整改要求:

責令你公司對資金運用工作進行整改。應當建立健全保險資金運用的管理制度和內控機制;明確資金運用各崗位職責,保持資金運用的內控健全性與運作獨立性;完善投資業務運作機制,強化投資全流程合規管理。

整改時限:

期限為本監管函下發之日起6個月,整改期間不得新增股權投資業務。 應將整改方案及落實情況書面報告,將視整改情況,採取後續監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上半年38份監管函中,還有9份涉及保險資金運用,除了安邦保險集團因嚴重資金問題領到一份監管函外,平安人壽、新華人壽、中再資管3家公司因境外投資業務違反相關條款各收到一份監管函。

目前,我國正加快推進銀行業和保險業的擴大開放進程,除了外資保險公司想積極進入中國市場,國內的保險巨頭似乎也在躍躍欲試,加之藉著“一帶一路”的政策東風,也在積極推進自身的境外投資業務。但對於險資運用,保險公司依然要把控風險,堅持審慎穩健的原則,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