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险企都在胆颤心惊中度过,因为一不留神就会领回一张监管函。智慧君最新统计,上半年,银保监会针对保险公司共发出65张监管函,平均一周即开2张。目前来看,上半年35家险企“中标”,不乏梅开二度者,紫金财险更是独中“三枪”,其中“问题产品”成为重灾区,还有出海投资“失足者”、电销网销“出轨者”。看看都有谁!
自年初渤海财险领得2018年首张监管函,拉开了监管函连发的序幕。今年上半年,原保监会及银保监会针对保险行业专项检查、抽查等共开出65张监管函,不过,根据官网披露,走丢了26张,只公布了39张。同比2017年上半年,原保监会网站仅发监管函7张。
从公司方面看,上半年监管函涉及35家保险公司以保险资管,其中浙商财险、中华联合财险实现了梅开二度,紫金财险却独中“3枪”。
从内容方面看,上半年披露的39张监管函内容涉及产品、电网销、保险资金运用三方面,其中有关产品问题的函达20份,在所披监管函中占比超五成,且全部为财产险公司。电网销问题9份,险资及境外投资问题的监管函10份。其中,紫金财险的三张监管函分布在产品、销售、保险资金运用三个领域。
电销网销
9家销售“出轨”,提及“严肃问责,绝不姑息纵容”。
披露时间:2018-01-08
序号: 监管函〔2018〕1号
公司:渤海财险
问题:
存在未对电销过程中的磋商及成交记录实现全程录音、客户回访成功率偏低等问题。
整改要求:
严格执行监管规定,认真完成整改工作。严格电话销售录音管理。做好客户回访工作。深入查找问题原因,落实责任追究。
整改时限:
2018年3月31日前上报整改落实情况,视整改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披露时间:2018-01-08
序号:监管函〔2018〕2号
公司:中华联合财险
问题:
存在电销业务如实告知不规范、电话销售行为不符合监管要求、网销业务信息披露不符合监管要求等问题
整改要求:
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对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严格规范电销话术,加强坐席人员培训,切实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等。强化合规意识,追究责任人员,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
2018年3月31日前上报整改落实情况,视整改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披露时间:2018-01-11
序号:监管函〔2018〕3号
公司:安盛天平财险
问题:
存在电话销售及网络销售行为不符合规定、特殊赔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要求:
逐条对照违法违规问题深入剖析制度性缺陷和深层次原因,并将整改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逐项落实。强化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绝不姑息纵容。
整改时限:
2018年3月31日前上报整改落实情况,视整改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披露时间:2018-01-23
序号:监管函〔2018〕4号
公司:紫金财险
问题:
存在销售过程如实告知不规范、业务宣传与实际不完全相符等问题。
整改要求:
加强对电话销售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业务技能的培训力度。应建立健全销售质检和客户回访制度,确定合理的人工复核和抽查比例,加强对员工销售行为的考核力度。认真开展自纠,防范潜在风险隐患。
整改时限:
2018年3月31日前上报整改落实情况,视整改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披露时间:2018-01-23
序号:监管函〔2018〕5号
公司:华安财险
问题:
存在车险电销未按规定进行回访、未在官网完整披露互联网业务相关信息、车险电销表述不规范、内控管理不严格等问题。
整改要求:
制订详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进程和完成时限,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对负有责任的相关机构及人员应严肃问责,进一步强化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整改时限:
2018年3月31日前上报整改落实情况,视整改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披露时间:2018-01-23
序号:监管函〔2018〕6号
公司: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
问题:
存在电话销售行为及网络销售行为不符合规定等问题。
整改要求: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绝不姑息纵容。 逐条对照违法违规问题深入剖析制度性缺陷和深层次原因。所有的整改计划要做到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内容和整改步骤,明确整改进程和完成时限。
整改时限:
2018年3月31日前上报整改落实情况,视整改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披露时间:2018-01-23
序号:监管函〔2018〕7号
公司:招商信诺人寿
问题:
发现存在电话销售话术不规范问题
整改要求:
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进程和完成时限,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弥补漏洞、防范风险。要切实加强责任追究,对违法违规问题责任人严肃问责。
整改时限:
2018年3月31日前上报整改落实情况,视整改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披露时间:2018-01-23
序号:监管函〔2018〕8号
公司:光大永明人寿
问题:
存在电话销售渠道部分保单销售不规范,网络销售渠道信息披露、经营区域、客户回访不规范和内控制度未及时更新完善等问题。
整改要求:
深入查找问题产生原因,全面提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规范电话销售行为、完善电销信息系统,依法合规开展电话销售保险业务。及时更新完善相关内控制度,严格规范保险产品网络宣传页内容,继续加强对互联网保险经营区域的管理。
整改时限:
2018年3月31日前上报整改落实情况,视整改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披露时间:2018-03-09
序号:监管函〔2018〕37号
公司:浙商财险
问题:
存在电话销售业务和网络销售业务不符合保险监管规范性文件要求等问题。
整改要求:
制订详细整改方案,严格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弥补漏洞、防范风险,强化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切实强化系统管控,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整改时限:
2018年4月30日前上报整改落实情况,视整改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因产品问题“上榜”保险公司,在年初就集中发放8张,渤海财险、中华联合财险、安盛天平财险、光大永明人寿、招商信诺人寿、大都会人寿、华安财险、紫金财险,3月浙商财险也收到了监管函。所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销售过程中如实告知不规范,电话销售及网络销售行为不符合规定,客户回访不规范,内控管理不严格等。
其中,针对中美大都会和安盛平安的态度最为严苛,严肃问责,绝不姑息纵容。
俗话说积弊难革,因电网销问题损害消费者利益可以说是保险行业的顽疾之一,要彻底解决该问题着实任重而道远。随着监管趋严,仅今年上半年,银保监会官方网站就发布针对保险消费者的风险提示多达11篇,其密集程度远超去年。
问题产品
20家查出“问题产品”,多达1600款。
智慧君统计发现,20份涉及产品问题的监管函,主要内容为银保监会对外公布各家公司保险产品的抽查结果。此轮抽查,银保监会“收获”颇丰,共计查出问题产品超过1603款。
披露时间:2018-02-13
序号:监管函〔2018〕11号
公司:建信财险
问题:
随机抽检了63个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发现其中14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20个。
整改要求:
应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承担起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完善产品管理制度流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开发产品,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
应在一个月内完成问题产品修订工作。40日内将自查整改情况及问题产品修订情况报送。
披露时间:2018-02-13
序号:监管函〔2018〕12号
公司:富德财险
问题:
抽检了137个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发现其中51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86个。
整改要求:
应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承担起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完善产品管理制度流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开发产品,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
应在一个月内完成问题产品修订工作。 40日内将自查整改情况及问题产品修订情况报送。
披露时间:2018-02-13
序号:监管函〔2018〕13号
公司:日本财险
问题:
抽检了378个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发现其中151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213个。
整改要求:
应立即进行产品全面自查和认真整改。应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承担起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完善产品管理制度流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开发产品,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
应在一个月内完成问题产品修订工作。 40日内将自查整改情况及问题产品修订情况报送。
披露时间:2018-02-13
序号:监管函〔2018〕14号
公司:信达财险
问题:
抽检了115个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发现其中27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35个。
整改要求:
应立即进行产品全面自查和认真整改。应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承担起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完善产品管理制度流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开发产品,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
应在一个月内完成问题产品修订工作。 40日内将自查整改情况及问题产品修订情况报送。
披露时间:2018-02-13
序号:监管函〔2018〕15号
公司:安华农业保险
问题:
抽检了147个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发现其中27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47个。
整改要求:
应立即进行产品全面自查和认真整改。应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承担起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完善产品管理制度流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开发产品,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
应在一个月内完成问题产品修订工作。 40日内将自查整改情况及问题产品修订情况报送。
披露时间:2018-02-13
序号:监管函〔2018〕16号
公司:诚泰财险
问题:
抽检了你公司61个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发现其中45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73个。
整改要求:
自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应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承担起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完善产品管理制度流程,对产品开发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整改时限:
应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将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申报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或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披露时间:2018-02-13
序号:监管函〔2018〕17号
公司:平安财险
问题:
抽检了650个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发现其中362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703个。
整改要求:
应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自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对产品开发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整改时限:
应及时报送自查整改报告。将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申报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或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披露时间:2018-02-13
序号:监管函〔2018〕18号
公司:珠峰财险
问题:
抽检了96个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发现其中53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67个。
整改要求:
应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自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应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承担起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对产品开发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整改时限:
将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申报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或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披露时间:2018-02-13
序号:监管函〔2018〕19号
公司:中航安盟财险
问题:
抽检了180个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发现其中78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143个。
整改要求:
应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 自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应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承担起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对产品开发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整改时限:
将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申报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或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披露时间:2018-02-13
序号:监管函〔2018〕20号
公司:紫金财险
问题:
抽检了152个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发现其中29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45个。
整改要求:
应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承担起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完善产品管理制度流程,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开发产品,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
应在一个月内完成问题产品修订工作。 应立即进行产品全面自查和认真整改,40日内将自查整改情况及问题产品修订情况报送。
披露时间:2018-02-13
序号:监管函〔2018〕21号
公司:长江财险
问题:
抽检了65个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发现其中28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44个。
整改要求:
应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承担起产品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开发产品,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
应在一个月内完成问题产品修订工作。 应立即进行产品全面自查和认真整改,40日内将自查整改情况及问题产品修订情况报送。
披露时间:2018-02-13
序号:监管函〔2018〕22号
公司:中原农业保险
问题:
抽检了30个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发现其中26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46个。
整改要求:
应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 自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应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承担起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对产品开发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整改时限:
将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申报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或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披露时间:2018-02-13
序号:监管函〔2018〕24号
公司:安信农业保险
问题:
抽检了121个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发现其中77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135个。
整改要求:
应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 自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禁止你公司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切实承担起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对产品开发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整改时限:
将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申报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或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披露时间:2018-02-13
序号:监管函〔2018〕25号
公司:安心财险
问题:
抽检了108个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发现其中56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72个。
整改要求:
应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 自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禁止你公司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切实承担起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对产品开发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整改时限:
应及时报送自查整改报告。将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恢复你公司申报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或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披露时间:2018-02-13
序号:监管函〔2018〕26号
公司:浙商财险
问题:
抽检了119个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发现其中55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88个。
整改要求:
应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 自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切实承担起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对产品开发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整改时限:
应及时报送自查整改报告。将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申报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或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披露时间:2018-02-13
序号:监管函〔2018〕27号
公司:人保财险
问题:
抽查689个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中,发现其中167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254个。
整改要求:
应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承担起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完善产品管理制度流程,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开发产品,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
应在一个月内完成问题产品修订工作。 应立即进行产品全面自查和认真整改,40日内将自查整改情况及问题产品修订情况报送。
披露时间:2018-02-13
序号:监管函〔2018〕28号
公司:泰康在线
问题:
抽检泰康在线148个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发现其中109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170个。
整改要求:
应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 自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切实承担起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对产品开发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整改时限:
应及时报送自查整改报告。将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申报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或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披露时间:2018-02-13
序号:监管函〔2018〕29号
公司:华泰财险
问题:
抽检了367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发现其中202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398个。
整改要求:
应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 自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 切实承担起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对产品开发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整改时限:
应及时报送自查整改报告。将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申报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或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披露时间:2018-02-13
序号:监管函〔2018〕33号
公司:长安责任险
问题:
抽检了228个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发现其中46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71个。
整改要求:
应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承担起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完善产品管理制度流程,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开发产品,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
应在一个月内完成问题产品修订工作。 应立即进行产品全面自查和认真整改,40日内将自查整改情况及问题产品修订情况报送。
披露时间:2018-05-29
序号:监管函〔2018〕43号
公司:华海财险
问题:
报送的多款产品存在保险责任表述不清晰、不符合保险原理、违背公序良俗及险种分类错误等问题。
整改要求:
自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对公司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问责。
整改时限:
2018年5月25日前报送整改报告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1月集中整改销售,2月集中整改产品开发。保监会委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保监财险〔2017〕163号)工作部署,抽查中发现的产品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大致包括条款名称命名不规范、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部分未作明显标示、保险责任不清晰、产品属性分类不当、险种归属不当、条款名称命名不规范、未正确引用相关标准、附加险混入主险一同备案、费率调整条件不明确、费率表内容不完备、精算报告费率定价不合理;条款要素不完备、文字错误等等。在这些公司中,再次包括紫金财险和浙商财险。
投资“出轨”
10家公司投资“出轨”领黄牌。
披露时间:2018-02-24
序号:监管函〔2018〕30号
公司:平安人寿
问题:
境外投资业务违反了《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保监发〔2012〕93号)关于可投资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规定。
整改要求:
应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违规内容进行整改,确保投资符合规定。 应增强依法合规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境外投资政策和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监管规定,合规审慎开展境外投资业务。
整改时限:
自收到本监管函之日起,应在一个月内报送有关整改情况。将持续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披露时间:2018-02-24
序号:监管函〔2018〕31号
公司:新华人寿
问题:
境外投资业务违反了《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保监发〔2012〕93号)关于可投资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规定
整改要求:
应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违规内容进行整改,确保投资符合规定。 应增强依法合规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境外投资政策和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监管规定,合规审慎开展境外投资业务。
整改时限:
自收到本监管函之日起,应在一个月内报送有关整改情况。将持续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披露时间:2018-02-24
序号:监管函〔2018〕32号
公司:中再资产管理
问题:
境外投资业务违反了《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保监发〔2012〕93号)关于可投资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规定。
整改要求:
应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违规内容进行整改,确保投资符合规定。 应增强依法合规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境外投资政策和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监管规定,合规审慎开展境外投资业务。
整改时限:
自收到本监管函之日起,应在一个月内报送有关整改情况。将持续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披露时间:2018-02-23
序号:监管函〔2018〕34号
公司:安邦保险集团
问题:
2017年6月,原保监会工作组对保险资金运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在资金运用中违反了《保险法》、《保险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12〕61号)和《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保监发〔2010〕80号)等有关规定。
整改要求:
应于2018年2月23日前调整董事长、总经理吴小晖的职务; 应指定临时负责人,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尽快选举明确新董事长、总经理人选。
整改时限:
立即。
披露时间:2018-06-28
序号:监管函〔2018〕60号
公司:紫金财险
问题:
2017年10月,原保监会派出检查组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存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不规范、股票投资执行控制不严格、未按规定开展保险资金运用内部审计和投资决策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整改要求:
责令你公司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业务和股票投资业务进行全面整改。责令你公司对保险资金运用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整改,切实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整改时限:
期限为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3个月,整改期间不得新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和股票投资。 应将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将视改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披露时间:2018-06-28
序号:监管函〔2018〕61号
公司:安诚财险
问题:
2017年10月至11月,原保监会派出检查组专项检查,发现存在委托投资不规范、未按规定开展保险资金运用内部审计和内部管理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要求:
责令你公司对委托投资业务制度和流程进行全面整改。责令你公司对保险资金运用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整改,切实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应当进一步完善投资业务决策运作机制,加强投资执行控制,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强化风险意识,确保风险管控机制有效执行。
整改时限:
期限为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6个月,整改期间不得新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的委托投资业务。 应将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将视整改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披露时间:2018-06-28
序号:监管函〔2018〕62号
公司:民生通惠资产管理
问题:
2017年10月,原保监会派出检查组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存在违规开展通道类业务、让渡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人职责、未有效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等问题。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期间,违规开展存款通道类业务共45笔。
整改要求:
责令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确保符合监管规定。 应增强合规风控意识,完善内部制度及运作机制,合规审慎开展相关业务。
整改时限:
自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你公司不得新发行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自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你公司不得新增受托管理第三方保险资金。
披露时间:2018-06-28
序号:监管函〔2018〕63号
公司:众安在线
问题:
2017年10月,原保监会派出检查组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存在超限额投资关联方发行的金融产品、超限额投资单一资产、未按规定进行监管报告和对外信息披露等问题。截至2017年9月30日,投资关联方发行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余额超过监管规定比例。2017年上半年,持有单一股票的账面余额多日超过监管规定比例,且在投资超比例后仍继续买入该股票。
整改要求:
责令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确保符合监管规定。应增强合规风控意识,严格遵守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规定,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加强内部风险管控等有关机制建设,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与监管报告义务,合规审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业务。
整改时限:
应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上报。将视整改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披露时间:2018-06-28
序号:监管函〔2018〕64号
公司:幸福人寿
问题:
2017年10月至11月,原保监会派出检查组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存在资金运用制度不健全、投资团队人员不足、未按规定开展投后管理等问题。幸福人寿股票投资经理、研究人员和交易人员等主要业务人员不足12人,股权投资团队不足5人。
整改要求:
责令制定详细方案,对资金运用情况进行全面整改。应当建立健全保险资金运用的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补充投资团队,持续加强投资能力建设;强化投后管理,建立以风险管控为主导的全流程投资管理体系;严格遵守偿付能力监管规定,强化保险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完善关联交易识别及信息披露机制,及时报告和披露有关投资情况。
整改时限:
整改期限为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6个月,整改期间不得新增股权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应将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将视整改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披露时间:2018-06-28
序号:监管函〔2018〕65号
公司:中华联合财险
问题:
2017年10月16日至27日,原保监会派出检查组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存在资金运用制度不健全、投资管理部门未保持独立、股权投资运作不规范等问题。未正式任命负责人,由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兼任部门负责人。在开展个别项目的直接股权投资时,未进行完善的尽职调查及合规评估。
整改要求:
责令你公司对资金运用工作进行整改。应当建立健全保险资金运用的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明确资金运用各岗位职责,保持资金运用的内控健全性与运作独立性;完善投资业务运作机制,强化投资全流程合规管理。
整改时限:
期限为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6个月,整改期间不得新增股权投资业务。 应将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将视整改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上半年38份监管函中,还有9份涉及保险资金运用,除了安邦保险集团因严重资金问题领到一份监管函外,平安人寿、新华人寿、中再资管3家公司因境外投资业务违反相关条款各收到一份监管函。
目前,我国正加快推进银行业和保险业的扩大开放进程,除了外资保险公司想积极进入中国市场,国内的保险巨头似乎也在跃跃欲试,加之借着“一带一路”的政策东风,也在积极推进自身的境外投资业务。但对于险资运用,保险公司依然要把控风险,坚持审慎稳健的原则,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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