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通榆县组织县公安局、住建局、司法局等部门,依法对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东方白鹳区内的违章建筑“王景春鱼窝棚”进行拆除。
拆除现场,相关部门对建筑物内物品逐一进行登记后,按程序对该违章建筑予以拆除。有关部门将对现场的建筑废弃物进行清运,并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恢复拆除区域的生态原貌。
据了解,被拆除的违章建筑,属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问题,通榆县住建局、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曾多次对其下达拆除通知,在当事人多次无理由拒绝执行后,依法对其拆除。
作者 李桂华 陈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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