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布总河长和省级河长湖长名单

据了解,2015年底,我省率先在全省全境实施河长制。早在2016年,我省就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截至2017年10月,全省7大江河(湖泊)、114条市级河段(湖泊)、1454条县级河段(湖泊)、10149条乡级河段(湖泊)明确了河长,共设立市级河长90人、县级河长834人、乡级河长3824人、村级河长15029人,配备河湖管护、保洁人员7.14万人。

今年5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工作方案》,明确我省在湖泊实施湖长制,并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湖长制组织体系。省市县乡四级设立总湖长、副总湖长,由总河长、副总河长兼任。跨行政区域的湖泊原则上由上一级领导担任湖长。其中,跨设区市的湖泊由其所在流域的省级河长担任省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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