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章 第十一条 条文注释

「每日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章 第十一条 条文注释

条文注释

[检验合格标志]

检验合格标志是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是保障在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车况良好的重要依据,如果不按规定放置此证,则无从判断该机动车的车况,并且容易形成事故隐惠。

[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是证明该机动车已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有效凭证,是及时,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减少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值得注意的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已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并没有相应的保险标志。因此,在执法过程中,应当采取“新车新办法,老车老办法”的原则,分别处理,不能简单一刀切。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行驶证,是指经过车辆管理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取得行驶资格的凭证。机动车行驶证记录有车辆类别、车主名称、厂脾名称、车身长度、宽度、高度、车厢面积、轮距、轴距、轮胎只数、尺寸、使用性质、空车质量、发动机号码、载货载客数额以及本车号牌的字母或者数字等。而且行驶证与车号牌在同一车上要一致,并且能够相互印证。通过号牌上的车号不仅可以查到该车辆所属的区域、车主情况、车型,而且还可以从行驶证上记录的号牌查证车辆号牌的真伪。

[机动车号牌]

机动车号牌是机动车身份的象征,也是区别不同机动车身份的重要标志。为了便于统一执法和规范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行为,国家对悬挂机动车号牌规定了统一的标准,并在执行中被广大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接受。号牌因故损坏的,应按照规定及时修复或更换,以便于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实践中一些机动车所有人故意将机动车号牌用车牌套遮住,或者用泥巴等涂抹遮盖,或者将机动车号牌的字母或者数字部分涂抹、遮掩起来。有的是为了逃避道路交通管理,如使交通警察或者自动监测装置无法辨识车辆身份;有的是为了逃避其他方面的监督,如公车私用怕被发现等。不论行为人是出于什么目的,其遮挡、毁损车辆号牌的行为都是一种道路交通 违法行为,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处罚。

「每日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章 第十一条 条文注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