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召開「強化檢察服務保障 助力『三大攻堅戰』」新聞發布會

最高检召开“强化检察服务保障 助力‘三大攻坚战’”新闻发布会

既堅決打擊“金融大鱷

又嚴格把握入罪標準

2015年1月至2018年5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金融犯罪案件51835件70348人,提起公訴73650件114936人。批捕率、起訴率分別達74.5%和91.3%。

金融風險是當前突出重大風險之一,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是打好“三大攻堅戰”的重要內容。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緊緊圍繞聚集金融風險、影響金融安全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加大懲治和預防金融犯罪工作力度,依法保障金融健康有序發展。

各地檢察機關在辦案中貫徹寬嚴相濟司法政策,準確區分金融領域經濟糾紛和刑事犯罪的界限,做到當寬則寬、該嚴則嚴、寬嚴適度,既堅決打擊那些興風作浪的“金融大鱷”、搞權錢交易和利益輸送的“內鬼”,又嚴格把握相關犯罪入罪標準,避免以刑事手段過度介入經濟糾紛,努力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為提高辦案質量,各地檢察機關還積極探索加強專業化建設。在北京、上海,檢察機關開展專業化辦案模式的積極探索,在三級檢察機關設置了金融檢察部門,對金融犯罪案件實行專業化辦理。江蘇、廣東等省級檢察院成立網絡安全與金融犯罪辦案組,抽調業務骨幹,整合辦案資源,做到專人負責、精準高效。

為完善工作機制,形成懲防犯罪合力,最高檢建立健全關於辦理涉金融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應機制,對各地檢察機關辦理金融犯罪重大敏感案件情況報告、督促辦理、信息報送等提出明確要求,強化對案件的指導與督辦工作。

同時,各地檢察機關建立健全與金融監管部門、公安機關的協作配合機制,在辦理金融犯罪中強化責任擔當,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強化偵、捕、訴的銜接與配合。通過與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建立聯席會議制度,與公安機關、金融監管部門會籤文件、建立互相通報情況機制等方式,形成打擊和預防金融犯罪合力。

特別是針對投資風險意識和法律意識低下的群體、金融犯罪案件高發的地區、多發性涉眾型金融犯罪手段,各地檢察機關還積極落實“以案釋法”制度,全方位加強金融犯罪預防工作,增強金融預防工作的受眾面和持續性,引導廣大群眾養成金融風險意識、提高識別金融風險能力,理性投資、依法維權。

動真情、真扶貧、扶真貧,

促進國家扶貧開發攻堅戰順利實施

1995年以來最高檢先後派出12批25名扶貧掛職幹部和6名支教幹部。2013年至今,最高檢選派了9名優秀扶貧掛職幹部,分別掛任定點扶貧縣的縣委副書記和村第一書記。在25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最高檢通報了檢察機關開展定點幫扶,服務保障精準脫貧工作的相關情況。

各級檢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搞好扶貧開發的決策部署,充分認識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大意義,不斷加大定點幫扶力度,堅持動真情、真扶貧、扶真貧,促進國家扶貧開發攻堅戰順利實施。

2016年以來,最高檢先後出臺《最高人民檢察院定點幫扶雲南省西疇縣富寧縣脫貧攻堅工作規劃》《最高人民檢察院扶貧掛職幹部管理辦法》《最高人民檢察院定點扶貧資金管理使用辦法(試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進定點扶貧工作的十項措施》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從頂層設計、人員管理、資金使用等多個方面進一步實化幫扶舉措,提升幫扶效果,更好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

據不完全統計,2013年以來最高檢為定點幫扶地區直接投入資金1368.5萬元,幫助引進資金444926.8萬元。充分發揮扶貧資金使用效益,進一步幫助推進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實施生態扶貧、科技扶貧、教育扶貧等工程。

立足檢察職能,推進扶貧開發領域反腐倡廉建設,是檢察機關服務保障扶貧開發工作的重要內容。據悉,為推進扶貧開發領域反腐倡廉建設,保障脫貧攻堅工程的順利實施,最高檢和國務院扶貧辦在全國範圍內共同開展了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強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

在定點扶貧地區,最高檢結合實際部署開展了易地扶貧搬遷、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等方面的集中查處工作,派出專業人員加強指導,加大對南昌水庫、整鄉推進等重大項目的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力度,搞好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為精準扶貧和精準脫貧保駕護航。

五年來全國檢察機關

監督繳納生態修復費用6.7億元

“2013年1月至2018年5月,檢察機關共監督補植復綠樹木73585.75萬株,增殖放流魚苗46853.75萬尾,恢復耕地81408畝,恢復草場9964畝,修復礦山960個,繳納生態修復費用67264.27萬元;聯合地方政府建立各類生態恢復基地362個、面積144220畝。”在25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最高檢通報了檢察機關全面發力保護生態環境,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工作情況。

近年來,檢察機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依法嚴懲環境違法犯罪,不斷加大對生態環境的司法保護,健全完善生態檢察制度體系,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

2015年1月至2018年5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破壞環境資源保護案件21475件31289人,起訴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66731件103859人。通過專項活動發現並移送涉嫌職務犯罪線索220件。對於重大破壞環境資源案件,最高檢及時介入、掛牌督辦。

2015年以來,最高檢單獨掛牌督辦或與公安部、環保部(生態環境部)、國家林業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聯合掛牌督辦環境資源領域重點案件128件。對天津靜海區萬畝坑塘汙染案、甘肅祁連山系列環境汙染案、安徽“10·12”長江流域汙染環境案等進行現場督導,提出指導意見,確保案件順利辦理。

2017年1月,為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強化執法司法活動監督,最高檢會同環保部、公安部聯合出臺《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明確破壞環境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移送條件、法律監督等問題,2015年1月至2018年5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監督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破壞環境資源類案件7860件10057人,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涉嫌破壞環境資源類案件7872件9712人。

為實現生態環境刑事領域懲治、教育、預防、保護、修復的共贏,各地檢察機關還創新完善生態檢察工作機制,聯合相關部門建立生態修復工作機制。據統計,目前有16個省的三級檢察機關會同法院、公安、環保等部門共建立生態環境恢復性檢察工作機制1818個。

在專業能力建設方面,各地檢察機關探索建立了生態環境刑事辦案新機制。據統計,河北、福建、江西、湖南、四川、貴州、雲南7個省級檢察院、42個市級院、132個基層院設立了生態環境保護檢察處(科、室),專門負責辦理破壞環境資源刑事案件。在上海、海南、重慶等地,檢察機關會同當地法院對環境資源案件實行集中管轄或者提級管轄。

此外,各地檢察機關還加強對生態環境行政執法環節的跟蹤監督,通過辦案、走訪等形式,針對各行政執法機關在案件查辦、移送等環節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運用檢察建議促進堵漏建制、規範執法,促進環境綜合治理。2013年1月至2018年5月,全國檢察機關結合辦案,發出生態檢察建議13021份。

積極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是檢察機關保護綠水青山的又一有力抓手。近年來,作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全國檢察機關以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為重點,進一步加大辦案力度,助力“汙染防治攻堅戰”。

2015年7月至2018年5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21147件,恢復被破壞的林地、耕地、草地、溼地239.1萬畝,督促治理恢復被汙染的水源面積27.7萬畝,督促關停和整治違法企業3473家。

在開展公益訴訟的工作實踐中,各地各地檢察機關積極向黨委、人大彙報檢察公益訴訟重大工作部署和生態環境領域公益訴訟重點案件辦理情況,積極與人民法院、行政機關溝通協調,贏得理解和支持。

與此同時,最高檢和各省級檢察院還充分發揮一體化辦案機制作用,以掛牌督辦、實地督辦、開展專項監督活動等方式,加強對下指導督促,發揮辦案引領作用。2018年1月截至目前,最高檢對全國33起破壞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進行掛牌督辦,各地已立案294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88件,行政機關已整改5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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