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收「小弟」,男子在湖州挑釁打鬥!結果……

7月3日晚上,在報福鎮某奶茶店上班的江蘇人小張接到孝豐人王某的電話,稱要上門“修理”他。為啥要上門“修理”小張?小張和王某之間又發生了什麼?

據瞭解,小張與王某一直有嫌隙,之前小張收田某為“小弟”,後來,王某搶走 “小弟”田某,為此,二人矛盾加深。

為收“小弟”,男子在湖州挑釁打鬥!結果……

事發當天,王某邀請了5個稱兄道弟的朋友一起吃飯,期間喝了不少酒,並要求5人跟他一起去報福鎮給小張一點“顏色”瞧瞧。

當晚9點多,小張接到了王某的“約架”電話。小張勢單力薄,擔心吃虧,準備了兩把鋒利的菜刀,也喝了不少白酒壯膽,坐在奶茶店等候王某的到來。小張在等候中向報福派出所報了警,稱晚上可能會發生打架,說不定會有人傷亡。

為收“小弟”,男子在湖州挑釁打鬥!結果……

安吉縣公安局報福派出所接警後高度重視,立即找到小張並瞭解情況。民警想通過電話勸退王某,不要到報福鎮尋釁滋事。不料,王某口出狂言,稱“公安算個P”!對此,報福派出所立即增加警力到奶茶店附近維護治安秩序。

果然,沒過多久,一輛轎車出現在奶茶店門口,酒後的王某第一個下車並衝進奶茶店,抄起一條板凳就要開打,被民警當場控制。

為收“小弟”,男子在湖州挑釁打鬥!結果……

經查,王某有吸毒、盜竊前科,此次又主動上門尋釁滋事,所幸被警方及時控制事態,否則一場打鬥在所難免,後果不堪設想。

目前,王某因尋釁滋事被公安機關依法拘留3日的處罰。而小張,主動拿出兩把菜刀,民警及時收繳並對他進行了批評教育。

一首“涼涼”送給王某!不管事情起因究竟是什麼,現在是法治社會,應該理性、平和的解決矛盾和糾紛,千萬不要使用暴力的方式解決問題!用暴力的方式解決問題是違法的,甚至是犯罪的!

打架鬥毆可能涉及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

1、故意傷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聚眾鬥毆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定: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規定定罪處罰。

3、尋釁滋事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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