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沙洋街頭駕車拖拽交警被逮捕

為了逃避檢查,駕車拖拽執勤交警,造成交警全身多處受傷。6月27日,犯罪嫌疑人許某因暴力妨害公務,被依法批准逮捕。

近日,沙洋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沙洋城區荷花南路勝利二街設卡執勤。20時30分,一輛灰色小轎車駛入該路段,見到警察後立即掉頭。因行蹤十分可疑,現場執勤民警指令該駕駛員停車接受檢查,駕駛員未理會且加速逃離現場。

事發地點監控畫面顯示,該車將進行攔截的民警拖拽、掛倒,然後繼續逃逸。據交警部門勘查,民警被車輛拖拽距離約30米。

一男子在沙洋街頭駕車拖拽交警被逮捕

執勤民警被拖拽、掛倒

案發後,沙洋警方立即展開調查,當晚在沙洋某小區找到該車並暫扣,但駕駛員卻不見蹤影。民警對嫌疑人繼續展開追捕,6月12日,嫌疑人許某迫於壓力到沙洋縣公安局沙洋水陸派出所投案自首。

一男子在沙洋街頭駕車拖拽交警被逮捕

犯罪嫌疑人到案

經許某供述:當天中午吃飯時喝了酒,晚上遇到警察執勤,害怕被查出酒後駕駛,於是便做出了拖拽交警、強行逃逸的惡劣行為。沙洋水陸派出所依法對涉嫌妨害公務罪的嫌疑人許某採取刑事拘留。6月27日,嫌疑人被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案件後續偵辦工作還在進行。

警方提醒,《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明確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構成妨害公務罪,將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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