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版“孔乙己”?男子圖書館偷愛書被抓:為了學知識
近日,湖南長沙,豐某先後8次到圖書館偷書,他避過監控把書扔出窗外躲避案件,被抓後稱“偷書為得到知識”,警方從豐某處收繳書籍58本,已被刑拘。
網友評論:
“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
圖書館可以借的吧!你這是把社會資源佔為己有,這個就不對了吧
如若這小偷不是偷書去賣,那麼他偷的書錢我付!
去圖書館看就行了,好東西不一定要佔為己有
先學一下治安處罰法
刑拘了,刑法瞭解下
偷盜精神財富判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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