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版“孔乙己”?男子图书馆偷爱书被抓:为了学知识
近日,湖南长沙,丰某先后8次到图书馆偷书,他避过监控把书扔出窗外躲避案件,被抓后称“偷书为得到知识”,警方从丰某处收缴书籍58本,已被刑拘。
网友评论: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图书馆可以借的吧!你这是把社会资源占为己有,这个就不对了吧
如若这小偷不是偷书去卖,那么他偷的书钱我付!
去图书馆看就行了,好东西不一定要占为己有
先学一下治安处罚法
刑拘了,刑法了解下
偷盗精神财富判几年?
閱讀更多 花山檢察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