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聚焦 丨重慶市四中院實施案例助推糾紛化解工程

媒体聚焦 丨重庆市四中院实施案例助推纠纷化解工程

以司法案例助推糾紛就地解決,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力推的這一獨特方式,正在廣袤的武陵山區深耕出碩果。

2015年以來,重慶市四中院在轄區範圍內實施“發揮案例作用助推糾紛化解”工程。作為該工程的首個試點——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酉水河鎮,訴前調解率快速攀升,近八成的糾紛在訴前得以化解,實現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特殊事件不出縣市”的“零信訪”目標。

“我們希望充分發揮案例的作用,以案例為紐帶,促進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司法保障。”重慶市四中院院長孫海龍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說。

群眾看見真實案例更服氣

連接酉水河鎮與它所屬的酉陽縣城的,是一條崎嶇蜿蜒的盤山公路。這條公路,既拉近了重山阻隔中的兩地距離,又讓走過它的人感覺“好遠”。

漸漸的,村落顯現,人也多了起來,車在一處古樸的小樓前停下來。走進去,迎面所見是一個“溫馨提示”,其中幾句話甚是暖心解乏:“累了,您就歇歇腳;渴了,您就喝杯水;氣了,您就消消氣。”

這裡是酉水河鎮綜治辦、酉水河鎮便民訴訟點,也是案例助推糾紛化解工程的第一實施地。

“附近村裡的人到最近的法庭,都要短則兩三個小時,長則五六個小時。”重慶市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酉水河鎮綜治辦主任侯志武告訴記者。

在酉水河鎮,侯志武是一個很有威信的存在。他手中厚厚的筆記本,工整地記錄著他經手調解的案件,也記載著當地群眾對這個做過鎮黨委書記的人的信任。

恰遇一對60多歲的老夫婦來找侯志武,說是為“離婚”,但話裡話外,做妻子的一方始終在表達“只要他不喝酒,我就不離了”。

的確,這看起來並不像是要真離婚,妻子只是希望有威望的人給說幾句有分量的話,讓丈夫不再喝酒鬧事。

“為什麼想到來這裡?”記者問那位妻子。她答:“因為老侯(侯志武)說話管用。”

不過,遇上稍微複雜或者對抗性很強的矛盾,侯志武也有束手無策的時候。“我知道從道理上講應該怎樣,但就是不知道怎麼說才有力?”侯志武說。

2015年,孫海龍來調研,提供給他一個新的思路,即用案例來推進多元糾紛化解。事實上,早在2012年,重慶市四中院就開始醞釀“如何發揮案例的基層治理意義”。

“效果非常好。我們基層幹部看了案例能夠明白法院的裁判思路,能談一些法律觀點,能拿出真實的案例,老百姓看到法院的判決書,心裡踏實,容易服氣,糾紛也更易化解。”侯志武說。

講道理情理也要談法律

在侯志武的筆記本上,有一個深夜調解的案例。

時間指向2月28日晚上11點。一對夫妻鬧離婚鬧到了侯志武那裡,侯志武趕到辦公室問了問原委,得知彭某(男)長期在外打工,僅在春節回家,龔某(女)一人在家照顧老小。

今年春節期間,彭某與朋友喝酒聊天時,聽到一些閒言碎語,說是龔某有了婚外情,“勾搭上了別人”。彭某頓時氣不打一處來,“自己在外辛苦打工掙錢養家,自己的女人卻……”

回到家後,彭某就與龔某發生了激烈爭吵,龔某的姐姐實在勸和不成,就建議他們去找老侯,“離不離婚,咋個離婚,看看老侯怎麼說”。

“家和萬事興”,侯志武自然是對雙方進行勸和。但男方滿腹怨氣地問道:“如果有婚外情,該不該離婚?”這一句話,差點把侯志武給問住了。

“如果我自己都不清楚,該怎麼勸?再說男方也不會服氣呀。”侯志武想起前段時間收到的一期重慶市四中院編寫的《案例參考與研究》,其中有專門的家事審判專欄,每次都認真研讀的他記得其中就有類似案例。

他馬上把這一篇找了出來,用紅筆把相關內容標出來,拿給男方來看。只見這個案例的裁判理由中寫道:“離婚的評判標準是感情是否破裂,能否修復,一方沒有證據證明另一方有婚外情的情況,不準予離婚。”

男方見到法院這麼判,開始覺得自己有些理虧了。侯志武趁熱打鐵,給二人繼續說和,雙方承諾今後相互信任,搞好家庭。

這樣的案例還有很多。侯志武深有感觸地說:“我們的綜治幹部、村社幹部都善於講道理,但是近年來,隨著群眾法治意識提高,只講道理、情理還不夠,也要談談法律。”

在侯志武的辦公室裡,有很多關於法律的資料,其中最具規模的是《天平月報》《案例參考與研究》《案例參考選編》《年度十大典型案例》等。這些期刊或報紙均由重慶市四中院主辦。

據孫海龍介紹,2012年開始,重慶市四中院即重視案例工作,針對轄區典型糾紛先後創辦《案例參考與研究》《天平月報》《人民法庭工作通訊》等報刊。其中《天平月報》贈閱給轄區全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所有鄉鎮、街道、村委會、居委會的綜治幹部,還有學校、律所。因為其中案例特別受到歡迎,每期印量也從最初的3000份增加到6000份,而從今年3月份開始更是印發近3萬份。

學法看案例解決矛盾找案

自2014年成為酉水河鎮河灣村綜治專幹的白鳳萍,也是這些期刊與報紙的忠實讀者。

白鳳萍的主要工作是排查矛盾糾紛、參與調解、送達法律文書等。這個酉水河鎮各村綜治專幹中唯一的女性和80後,也是一名出色的調解能手,許多人都說她是“法律通”。

“我學習法律的方法就是看案例,解決矛盾的方法就是找案例,普及法律的方法就是講案例,只要案例在手,我就有了底氣,糾紛也容易被化解。”白鳳萍告訴記者。

迄今,她還記得剛當上綜治專幹遇到的第一起糾紛:“是一個彩禮糾紛,男方是河灣村二組的,女方是七組的。男的憨厚老實,家裡經濟條件不太好,好不容易弄了5萬元,又給了‘三金’(金戒指、金耳環、金項鍊),才把女方娶回家。”

好景不長,不到1個月,女方就“在手機上又談了一個”,然後就跟著對方“跑了”,反正也沒有領結婚證,女方就不打算回來了。

男方感覺被騙了錢,要求女方家裡退還彩禮。女方家裡認為,“我的女子是從我家嫁到你家的,婚也結了,又是從你家走的”,不同意退錢。

要不回錢,男方找到了村裡的綜治專幹白鳳萍。白鳳萍依稀記得在《天平月報》中看到過類似案例,沒有領結婚證就可以要求退還彩禮。

白鳳萍找到那篇案例,拿給女方家庭看,上面的法律依據非常清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這樣,調解工作就順暢多了。最後雙方達成協議:女方退還3萬元,從此男婚女嫁,兩不相干。

第一次遇到這麼難纏的糾紛就成功地調解了,這讓白鳳萍感受到了案例的作用。從重慶市四中院寄來的每一份雜誌和報紙,她都認真閱讀,努力記下其中的事例與相關法律點。

最近,她又迷上了重慶市四中院新近推出的“無訟之道”公眾號。據瞭解,該公眾號的創辦是重慶市四中院為擴大案例傳播法治的影響,啟動的鄉村振興司法工程中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刊載經重慶市四中院審定的典型案例,及時向基層幹部推送法律知識,並建議他們運用案例思維來化解糾紛。

白鳳萍用手機給記者演示了一下,點開該公眾號,除了每期頭條推送案例之外,還辟有“案例參考”專欄,點開後依次有“最高法院指導案例”“重慶高院指導案例”“‘無訟之道’推送案例”“中國裁判文書網”等。

有了這個公眾號,最大的好處就在於“可以隨時隨地搜索案例”,白鳳萍形象地稱之為“案例在手中,法治在心中”。

“案例”連接鄉村自治法治德治

在酉水河鎮,不止侯志武與白鳳萍,近幾年來,學案例的風潮席捲了每一個鄉鎮幹部。除了自己學,法官也會來幫忙。“每月21號,石法官都會到這裡來開展案例培訓。”侯志武說。

侯志武口中的“石法官”是酉陽縣法院第四法庭庭長石勝瑜。

法官會在每個月的21日,即酉水河聯席會議的召開時間,為這裡的糾紛調解相關主體答疑解惑。記者在酉水河鎮採訪當日,正值6月21日,不巧的是最常來的石勝瑜正在外地培訓,另一位法官——酉陽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向慧來補位。酉水河鎮黨委政法委、綜治辦、調委會等都派員參加,各村綜治專幹也全都到會。

向慧用引用案例的方式,先後宣講了“民間借貸中‘砍頭息’的認定及處理”及“基本解決執行難——什麼是拒執罪”的內容,引用的案例就來自於重慶市四中院《案例參考與研究》刊載的案例和“無訟之道”微信公眾號推送的案例。其後,各村綜治專幹進行矛盾糾紛排查梳理的通報,並共同討論調解方案,最後一項內容是侯志武組織學習近期《天平月報》刊載的案例。

“以法律規範為主的培訓比較枯燥,案例培訓卻很直觀,很生動,便於理解,很多案例就發生在我們身邊,這讓我們的學習事半功倍,學用結合,收效很大。”酉水河鎮政法書記楊禮昌說。

2015年以來,僅石勝瑜一人,就通過上述培訓講解了近150個司法案例,形成糾紛化解方案30個,就地解決矛盾糾紛18件。基層綜治幹部、便民訴訟聯絡員通過接受法官案例指導方式化解矛盾糾紛佔到了訴前調解案件的66%左右。

在重慶市四中院的指導下,酉水河鎮基層治理採取“訴前以案說法”“訴中以案釋法”“訴後以案普法”的閉環式糾紛解決機制,以案例作為連接鄉村自治、法治、德治的橋樑,助推糾紛就地解決。該地每年發生的糾紛數量約180件,實施“案例助推糾紛化解工程”後,訴前調解案件從以前的70件左右快速攀升,到2017年達到140餘件,實現了近八成的糾紛在訴前得到化解。

“司法案例不僅是動態法典、人民調解員的掌中寶,為他們提供解紛策略、法律支持,同時又是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鮮活教材,對於促進社會自治、法治、德治一體化推進具有重要意義。”孫海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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