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拿高雲翔DNA說事,受害人傷痕或是其老公所爲

3月28日,有國外媒體爆出高雲翔在澳大利亞涉嫌性侵華裔女性被捕的消息,報案女子36歲。what?高雲翔人帥錢多,家有賢妻愛女還有潔癖,口口聲聲“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董璇不是雲”的痴情美男會犯下如此低級的錯誤?粉絲們最初慷慨激昂,各種不相信,恨不得把報道修改為《36歲華裔女子涉嫌性侵高雲翔...》

別拿高雲翔DNA說事,受害人傷痕或是其老公所為

3月29日,高雲翔工作室發文證實高雲翔澳洲被捕,董璇轉發併力撐老公:“我相信他”,高雲翔入獄已成板上釘釘的事實,據說高曾帶話給董璇:“相信我,我什麼都沒幹”,初中時學過《生理衛生》的我一廂情願的以為,如果沒有沾滿高雲翔DNA的花褲衩,就不算鐵證如山,問題應該不大,可能要費點唾沫,頂多挨頓胖揍,也就讓高雲翔回國了吧,我想:若無沾有劣跡斑斑DNA的裙子,高雲翔性侵恐難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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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證明,很多麻煩並不是一頓胖揍就能解決的,兩頓也不行。4月10日,高雲翔申請保釋被拒,拒絕理由就包括:有很多證據與受害人陳述高度吻合,在王晶房間內發現JY,房間有血跡而且是JX。檢方需要時間採集、驗證高雲翔和另外一位被告人王晶的DNA。很多人天真的以為,這液體一定和高雲翔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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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拖拖拉拉就到了6月29日,高雲翔在獄中已經捱了三個月之後。喜大普奔,高雲翔以300萬澳幣(摺合人民幣將近1500萬)的代價獲得保釋,雖然還有諸多限制,但是至少他可以自由呼吸比國內還要新鮮的空氣。喜憂參半,法庭上,法官表示:在酒店房間內的血液裡以及枕套的精液裡,都採集到了高雲翔的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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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說如果。如果有DNA就代表高雲翔性侵或者和張某發生關係成立的話,那高雲翔“潔癖”的梗和“好老公”人設就碎得渣都不剩了!呸,前一刻還和董璇舉案齊眉,後一刻就在澳洲天上人間,你若只是在國內拈花惹草也就罷了,衙門不抓老婆不管算你豔福齊天,你竟然內外兼修,連36歲的澳籍晚娘也不放過。粉絲說:“高雲翔,我們看錯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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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在房間裡有高雲翔的DNA就能證明高雲翔性侵成立嗎?NO!澳籍律師沈寒冰說:“我們律師最怕的東西就是評審團盲目相信DNA,但是如果房間裡沒有高雲翔的DNA,高雲翔或許也不會被逮捕”

王寶強的律師張起淮也認為,現場檢測出DNA不等於發生性侵,還有巴拉巴拉四點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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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雲翔此次被指控兩點罪名:暴力性侵和夥同性侵。任何一條坐實的話,都是吃不了兜著走。但無數專家學者前輩們都說過了:“如果是女方自願,那麼性侵不成立!”至於張某會挨頓胖揍還是被浸豬籠,就都是道德範疇和刑事無關了。

這點,在高雲翔工作室6月29日聲明中也可以看出端倪。高雲翔工作室對於案件做了三點梳理,概括成一句話就是報案人張某水性楊花。都說女人是老虎,張某處於狼虎之間的妙齡,自然比老虎還要虎上十分,一邊垂涎高雲翔的姿色,一邊又和王晶眉來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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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高雲翔工作室聲明的第二點中不難看出,張某是得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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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說,事兒辦了也就辦了,就鳥悄兒的來鳥悄兒的走,鳥悄兒的藏起起這些“高尚”的畫面。張某原本也是這樣想的:“張某在當晚回到家後一直企圖隱瞞其丈夫”,可是,人在做,天在看,舉頭三尺有CCTV,張某當晚興許是因為太激動智商負數,瞞天過海技術差強人意,終是露了馬腳:

“在時間過去很久之後,被其丈夫發現異常,其丈夫非常氣憤,將其帶至警局報警。”

再回到高雲翔案子最初的報道中,高雲翔涉嫌的是“暴力性侵”,之所以冠上“暴力”二字,是因為在女性身上有傷痕。現在問題來了,男人們換位思考一下,張某的丈夫非常氣憤,這種情況下會做什麼?按照正常邏輯來說,知道老婆出軌,應該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揍她到五體投床,至少先出些鳥氣,然後再帶她去報警。那麼,張某身上的傷痕就極有可能是其丈夫所為,高雲翔“暴力性侵”的“暴力”也將是欲加之罪。

無論如何,我們希望高雲翔無罪,儘快迴歸家庭和事業,但即便他逃過性侵罪這一劫,等待他的也將是道德法庭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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