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風|譜牒中的常用名詞解釋系列之朝廷用名詞

【司廳】即驛丞。明清時,各州縣設驛站之地,均設驛丞。掌管驛站中儀仗、車馬、迎送之事。

【翰林院】官署名,唐初置翰林,為內廷供奉之官,本以文學備顧問,得參謀議,其時醫、卜、伎、術、方士僧道,皆得待詔翰林,非盡文學之士。玄宗開元初始置翰林院,以張九齡、張說、陸堅等掌四方表疏批答、應和文章,號“翰林供奉”,與集賢院學士分司起草詔書及應承皇帝的各種文字。開元二十六年改翰林供奉為學士,別置學士院,專掌內製。宋設翰林學士院,職掌在內朝起草詔旨。此外在內侍省下設翰林院,總天文、書藝、圖畫、醫官四局。明將著作、修史、圖書等事務並歸翰林院,成為外朝官署。清沿明制,翰林院掌編修國史及草擬製誥等,其長官為掌院學士,滿、漢各一人,由大學士、尚書中特派,所屬職官有侍讀、侍講、修撰、編修、檢討和庶吉士等,無定員。

【國子監】國子監是中國古代教育體系中的最高學府。國子監設六堂,分別為:率性堂、誠心堂、崇志堂、修道堂、正義堂、廣業堂,是貢生、監生們的教室;國子監設祭酒、司業以及學正、助教、主教、主事、收掌、對讀等學官,品秩為從正四品到九品。

國風|譜牒中的常用名詞解釋系列之朝廷用名詞

【內三院(內翰林)】清官署名,天聰十年,置內國史院、內秘書院、內弘文院,各設大學士一人。內弘文院掌註釋歷代行事善惡、進講。合稱內三院,康熙九年改為內閣。

【處士】古時稱德才兼備而不為官的人士。

【伯仲叔季】兄弟排行。伯是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老四。

【封贈】封建時代施恩臣下,實行封贈之制。即將文武官員的官爵、有關名號授予其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三代及本人妻室的制度。存者稱“封”,歿者稱“贈”。一品高官可封贈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三代,連同妻室共四代。以下有兩代、一代,品位低流官只封贈妻室而不追及上代。

【誥命】在明清之際,對文武官員及其先代、妻室授予爵位、名號時,皇帝命令有“誥命”與“敕命”之分。五品(含五品)以上授誥命,而針對官員本身的叫“誥授”,針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時,存者叫“誥封”,歿者叫“誥贈”;六品以下授敕命,稱“敕授”、“敕封”、“敕贈”。

國風|譜牒中的常用名詞解釋系列之朝廷用名詞

【例授】循例授官。清制封典,朝廷按照定例授予官爵:授予本人者為“例授”;因推恩而授給本人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之存者為“例封”,其歿者為“例贈”。

【貤封】清制,官員以自身所受的封爵名號呈請朝廷移授給親族尊長(遠祖、伯叔或外祖父母等)稱為“貤封”、“貤贈”。

【議敘】清制,吏部考核官吏後,對成績優良者加級或紀錄,以示獎勵,稱“議敘”。功多者加倍議賜獎勵稱“優敘”。又由保舉而任用的官員亦稱“議敘”,如議敘知縣等。

【承蔭】明清時,憑藉上代的餘蔭而授的官職叫承蔭。

【恩榮】由皇帝批准下旨,賜與榮典,予以褒獎,為“恩榮”。清中期以後,冠以恩榮的官秩,多由朝廷籌餉特許而捐納取得的品級。

【揀選】各省若因本省人員不敷差遣,可要求於候補人員中挑選相宜者委用,經吏部奏請後,由特派大臣負責揀選。

【署理】是指代理、暫任或試充官職的意思。

【庠生】明、清時,府、州、縣學的生員為庠生。

【廩生】明洪武二年,朝廷令府、州、縣皆置學,府學生員四十人,州、縣以次減十,人月給廩米六鬥。後來名額增多,食廩者謂之廩膳生員,省稱廩生;增多者謂之增廣生員,省稱增生,無廩米;後來名額再增,稱附學生員。清沿明制,廩生名額及待遇視州縣大小而異,月給廩餼銀四兩。經歲、科兩試成績優秀者,增生可依次升廩生,稱補廩,廩生可依次升國子監學生,稱歲貢。童生應試,例須覓廩生具保無冒籍、頂替、匿喪等情,稱廩保。

【貢生】科舉時代,挑選府、州、縣生員(秀才)中成績或資格優異者,升入京師的國子監(太學)肄業,稱為貢生。明代有歲貢、選貢、恩貢和納貢;清代有恩貢、拔貢、副貢、歲貢、優貢和例貢。

【舉人】明清專稱鄉試登第者為舉人。

【進士】明清時,舉人會試中式,殿試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出身,通稱進士,凡列銜皆先書賜進士及第或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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