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晖案公诉:涉集资诈骗、职务侵占罪诈骗金额达652亿

​3月28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吴小晖犯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一案。


吴小晖案公诉:涉集资诈骗、职务侵占罪诈骗金额达652亿​庭审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中指控吴小晖涉嫌集资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吴小晖案,吴小晖被控至案发实际骗取652.48亿元。​

据起诉书披露,2011年
吴小晖案公诉:涉集资诈骗、职务侵占罪诈骗金额达652亿​,被告人吴小晖隐瞒对产业公司的实际控制关系,通过产业公司控股安邦财险、安邦集团后,以安邦财险为融资平台,指令该公司开发投资型保险产品并主导产品设计,授意制作虚假财务报表、宣传折页等申报材料,骗取中国保监会的销售批复,向社会公众招募资金。


吴小晖案公诉:涉集资诈骗、职务侵占罪诈骗金额达652亿

2011年7月,在投资型保险产品销售金额超过保监会批复规模后,吴小晖无视监管规定,仍下达超大规模销售指标,并以超募资金两次增资安邦集团及安邦财险,虚构偿付能力,披露虚假信息。截至2017年1月5日,累计向1056万余人次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超出批复规模募集资金人民币7328.67亿元,并将部分超募资金转移至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用于对外投资、归还债务、个人挥霍等。至案发,实际骗取652.48亿元。

2007年1月,吴小晖利用全面负责安邦财险经营管理的职务便利,指使安邦财险高管采用划款不记账的方式,将30亿元保费划转到吴小晖的公司,其中29.25亿元用于支付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企业拖欠工程款及利息,其余0.75亿元沉淀于其实际控制的企业。

2011年6月,吴小晖利用职务便利,指使他人采用划款不记账的方式,将保费资金70亿元划转至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其中,69亿元作为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的自有资金,用于增资安邦财险,其余1亿元沉淀于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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