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參加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 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 在北京市申請法律職業資格的通知

关于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 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在北京市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通知

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告,現就參加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在北京市申請法律職業資格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辦法

參加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應於2018年7月11日9時至17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報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居住地、戶籍地或工作地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申請人,須選擇在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申請人大學畢業後戶口已遷至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按照特殊情況補錄人員,比照上述規定辦理,本人應直接前往戶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提出申請,不在網上填報信息。

在內地就學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申請人,自行選擇內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

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予受理。

二、現場受理

(一)受理地點

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2層A區(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西三環南路1號 六里橋西南角)。

(二)受理時間

7月26日-7月27日

(9:00-12:00,13:30-17:00)

(三)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

3.變更證明。

申請人姓名、民族、身份證號碼發生變更的,須提交戶口簿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

4.委託手續材料。

申請人出國(境)留學的,可以委託直系親屬代為辦理。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授權委託書、申請人護照(照片頁、簽證頁)複印件、受託人身份證原件、戶口簿或直系親屬關係證明。

三、有關事項說明

(一)不需要提交照片、成績單和《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證明》。

(二)未在網上填寫申請信息或逾期申請的,北京市司法局不予受理。

(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領取事宜,將根據司法部要求另行發佈通知。

日常諮詢電話:010-58575486

現場諮詢電話:15718858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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