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一個錯別字,他慘遭朱元璋的殺害

俗話說伴君如伴虎,在君主制獨裁的封建社會下,帝王心情決定臣子的性命,特別是碰到個不講理的皇帝,那可倒了大黴了,沒準哪天他沒吃飽飯心情不好,臣子的一點點錯誤都能招致殺頭之罪,像明太祖朱元璋就是這類的典型。

因為一個錯別字,他慘遭朱元璋的殺害

盧熊,字公武,江蘇人士,著有,《江蘇府志》等書,洪武初年被舉為秀才,是一個很有能力的官員。國家百廢待興,朱元璋正值用人之際,就遷他做了兗州知州,明代官員上任,官印就是證明,要是把官印丟了可是殺頭的大罪。

當盧熊拿到官印一看,傻眼了,上面寫著袞州知州,官印是根據皇帝的詔書所刻,也就是說朱元璋一個筆誤把“”字寫成可“”字,官印錯了要是以後發個文件啥的,不就鬧了笑話,自己刻一個吧,那可是殺頭的大罪,於是盧熊就把這個寫成了奏章,上書給了朱元璋,讓皇帝重新發個新的官印。

因為一個錯別字,他慘遭朱元璋的殺害

這事要是碰個心胸寬廣的主那就是個小事,改就改個唄,可這奏章朱元璋看了後,觸動了他那脆弱敏感的神經,地球人都知道,他老朱出身貧寒,沒讀過多少書,經常自嘲“淮右布衣”,這事他自己說說行,要是那個二桿子敢說,保證他看不見明天的太陽。

因為一個錯別字,他慘遭朱元璋的殺害

盧熊這奏章,在朱元璋眼裡就是譏諷自己文化程度不高,“

”“”不分,賣弄才學咬文嚼字到了皇帝頭上,惱羞成怒的朱元璋,立刻下旨刑部,將盧熊斬首問責,可憐的盧熊就因為朱元璋一個錯別字而丟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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