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起,清苑机动车继续实行
每日限制2个车牌尾号限行措施
清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的公告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10月7日,我区将继续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外地牌照同样遵循此限行规定。
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10月7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为:
周一:限尾号3和8
周二:限尾号4和9
周三:限尾号5和0
周四:限尾号1和6
周五:限尾号2和7
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限行区域:新华街、中心街、清苑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20时,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与此同时,对核定载质量为0.6吨(不含)以上货车(为保障民生办理市区通行证的除外)、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迎宾街、中心街、新华街、建设路、清苑路、振兴路(含以上道路)的城区街道。
黄标车及无标车实行24小时在清苑区所有道路禁止通行措施。
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交车、省际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旅游客车,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政府公务用车;
3、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限行期间,电子警察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2018年4月3日
閱讀更多 保定市清苑區交警大隊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