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疫部门能否明确受理宠物狗的屠宰检疫

吉林一狗肉馆涉嫌长期倒卖宰杀宠物犬,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封。呵呵,爱狗人士又一次取得了重在胜利。

我就奇了怪了,宠物狗为什么就不能宰杀呢?爱狗人士可以将宠物犬视为宠爱之物,对狗肉馆而言,则是管你土狗肉狗还是宠物狗,不就是一只狗么,杀了卖狗肉有何不可?如果,我将猪视为宠物,难道我还能阻止别人杀猪吃猪肉?

可是,如今的世道,就是这样奇怪,有人杀狗卖狗肉,就有爱狗人士出来阻止,而且食药监局这样的公权力部门,竟然会“为狗作伥”,出面查封狗肉馆。

当然,食药监局查封狗肉馆,自然有其理由,那就是动物检疫。要说到狗肉馆卖狗肉,没有动物检疫证明,自然是一查一个准。因为,现在卖的狗肉,几乎都没有经过动物检疫,原因嘛,根本就没有人给你屠宰狗办理动物检疫。

因此,爱狗人士闹事,食药监局的查封,正要讲起依法办事来,就会抬出动物检疫来,而理似乎总是站在爱狗人士这边。

对于狗的检疫,除了一声呵呵,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以前,对于狗的检疫,是无章可循的。或许,根本就没有将狗纳入到检疫范畴。

2011年10月19日,农业部印发《犬产地检疫规程》,意在对狗的检疫进行规范。结果,却是引发一些打着动物保护招牌的爱狗人士的强烈抗议。爱狗人士在抗议中,质问农业部:难道这是让吃狗肉了?

难道这是让吃狗肉了?这样的质问,本来就是愚蠢得无以复加。吃狗肉一直是中华民族的饮食传统,古代还专门有狗屠这个职业,现在吃狗肉也是普通现象。可是,当时的农业部,面对爱狗人士的抗议和质问,非但不能理直气壮的予以反驳,而是对爱狗人士尽力安抚,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误解”云云,几乎是低声下气了。

最后的结果,就是对狗的屠宰而言,检疫根本没有进行。谓予不信,你要申报一下屠宰狗的检疫,看能不能找到庙门,有没有人理你?

尽管屠宰狗的检疫没有实际执行,但爱狗人士在搞事的时候,却屡屡要挥舞动物检疫的大旗,让自己站在法理的高度,肆无忌惮地搞事。

在中国,有些法律法规就是这样。平常好像不存在,但在要搞事的时候,拿出这样法律法规来,就成了搞事的法宝。狗的动物检疫,就是这样。

要说,狗没有动物检疫,就要查封狗肉馆,那农贸市场里卖的鱼,有没有动物检疫?有查封吗?那泥鳅、黄鳝,有动物检疫吗?有查封吗?我们吃的动物,只有狗没有动物检疫吗?执法部门,能否一视同仁?如果执法部门,不能做到应查尽查,应封尽封,是否可以追究共失职渎职之责?

检疫部门能否明确受理宠物狗的屠宰检疫

再者,那家已经以狗没有进行动物检疫而被查封的狗肉馆,那老板就应该买条宠物狗找动物检疫部门去检疫,然后公开屠宰,如果检疫部门拒绝给狗进行屠宰检疫,就可以状告检疫部门,有什么理由拒绝检疫,宠物狗就不能宰了吃狗肉,可有法律依据?

现在,食药监局竟然以动物检疫为由查封狗肉馆,所有卖狗肉的人,都可以牵条宠物狗去找检疫部门要求检疫屠宰,看看检疫部门有何话可说?如果检疫部门拒绝检疫,就状告检疫部门失职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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