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干部服役期间的奖惩情况与安置工作挂钩?

转业干部服役期间的奖惩情况与安置工作挂钩?

从一定意义上说,转业干部的今天就是现役干部的明天。因此,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对于现役干部的思想和表现有着明显的导向作用。

为发挥军转安置政策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积极促进作用,鼓励军队干部爱岗敬业、多做贡献,《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明确:转业干部的工作分配,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坚持指令性分配办法的同时,积极总结探索与服役期间德才表现、贡献挂钩和考核选调、考试考核、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分配办法。

近十年来,各地着力构建军转安置正向激励机制,不断探索完善阳光安置路子,实行优绩优待、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安置办法,把在服役期间的德才表现、实绩贡献与转业工作安置挂起钩来,发挥了鲜明的导向作用。

对立功受奖者:

对立功受奖者有的地区,对获得荣誉称号或者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者,不用参加考试和积分排队,在省直机关最先挑选工作岗位;采取量化考核、考试考核、积分选岗办法的地区,对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者予以加分,创造优先选岗、优先安排公务员条件。

对受处分者:

对受到处分者采取量化考核、考试考核、积分选岗办法的地区,对受到党纪和行政处分者,予以相应减分,影响积分排位和选岗次序;多数地区对受到处分的干部,不安排进公检法和纪委系统;有些地区对受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干部不安排进入公务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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