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新時代檢察工作的思考

在監察委員會成立和司法責任制改革的背景下,檢察機關的職能職責發生了重大調整和變化。未來檢察工作的出路何在、如何發展,是每一個關心、熱愛檢察事業的人不得不思考的問題。

司法改革對檢察機關的影響

司法責任制改革,反貪、反瀆轉隸,涉及到檢察干警的去留和檢察機關工作,其影響是不言而喻的,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幹警的情緒波動大。司法責任制改革後,員額檢察官與非員額檢察官、行政人員的待遇差別較大,未入額幹警從主辦案件的檢察官變成司法輔助人員或行政人員,其對角色的轉變一時難以適應,再加之福利待遇上的差別,他們有想法有情緒也是在所難免的。

人少案多矛盾突出。基層檢察院承擔了大量的辦案任務,而員額制檢察官數量有限,司法輔助人員也缺乏,尤其是書記員嚴重不足。在一些基層檢察院,一名書記員同時承擔了幾名員額制檢察官的書記員工作,影響辦案質量和效率。

對檢察機關前途命運擔憂。個別幹警擔憂,反貪、反瀆轉隸,檢察機關偵查權沒有了,其法律監督缺乏剛性手段,法律監督職能弱化,檢察機關地位下降,未來檢察工作難以開展。

新時代檢察工作的新變化

檢察機關的職能發生重大變化。隨著監察委員會的成立,檢察機關反貪、反瀆、預防的轉隸,檢察機關的偵查權不再保留,反腐職能劃歸監察委員會,檢察機關的職能變成純監督職能,法律監督的屬性更加明顯。

檢察機關的行政色彩淡化。司法責任制改革,建立員額制檢察官辦案模式,由檢察官在職責範圍內獨立對案件作出決定,並對案件質量終身負責。改變了過去集體研究、層層審批的行政化辦案模式,檢察官專司辦案職能,不擔任或兼任行政職務。此外,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將機構和人員重新配置、整合資源,實行大部制工作制,減少中層行政領導職數,充實一線辦案力量。

檢務保障更加有力。司法體制改革後,省級以下檢察機關人、財、物統一管理,在經費保障上,縮小了地區差別,解決了基層檢察院辦案、辦公經費不足的問題,檢務保障更加有力。

科技強檢全面推進。提高辦案質量、提升工作效率、規範執法行為、加強內部管理、打造“智慧檢務”是新時代檢察工作的必由之路。以互聯網為載體、以科學技術為支撐的檢察辦案系統、辦公系統、管理系統、安保系統、檢務保障系統將一一建立和完善,實現精準、便捷、高效、服務的“智慧檢務”功能和目的。特別是在辦案方面,將更加高效和便捷,如遠程提訊、網上開庭、語音錄入、審結報告、法律文書智能生成等,必將大大提高辦案效率和辦案質量。

雲計算和大數據的廣泛運用。在長期的辦公、辦案中,檢察機關必將產生海量的數據資料,這些數據資料是零散、雜亂的,沒有進行分類統計和分析,靠人工來完成幾乎是不可能的。建立數據庫錄入數據資料,通過雲計算來統計和分析,將統計分析的結果應用於辦案、辦公,是新時代檢察工作的必然趨勢。(通訊員任虎平黃文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