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直播鄧州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
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我市第36批信訪舉報件
公 示
根據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河南省協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嚴肅認真辦理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信訪舉報件的通知》要求,現將7月3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我市信訪舉報件情況公示如下:
7月3日,我市共收到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第36批信訪舉報件1件,涉及古城辦事處。目前正在辦理。
鄧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4日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17批)
2018年6月22日
一、鄧州市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150075
反映情況:南陽市鄧州市趙集鎮辛集村,外村的養殖戶夜間偷偷把糞便傾倒村北方向,距離住戶比較近,氣味難聞。
調查核實情況:鄧州市趙集鎮竹李村新集自然村,位於趙集鎮西北約3公里。2018年6月17日經過市環境攻堅辦、趙集鎮政府工作人員和竹李村委對新集自然村周圍進行排查,在新集街北200米處,發現在農田邊靠近鄧羅路右側傾倒面積約3㎡的牛糞。群眾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
處理及整改情況:趙集鎮政府立即組織竹李村環衛人員,對傾倒的牛糞清理。6月20日,市環境攻堅辦和市環保局工作人員對竹李村新集自然村原牛糞傾倒處進行後督查,該地點傾倒的牛糞已清理完畢,沒有發生反彈。
市政府已責成趙集鎮政府加強日常巡查,防止垃圾亂堆亂放,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加強群眾宣傳教育,杜絕類似問題發生。
問責情況:無。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29批)
2018年7月4日
一、鄧州市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260047
反映情況:鄧州市都司鎮戶廟村南,牧原第十分廠和第十一分廠養豬場的糞便汙水排入村邊小河內,氣味難聞的問題。對公示結果部分滿意,部分已經整改,另一部分造假掩蓋,仍然臭氣熏天,汙水橫流。
調查核實情況:群眾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
鄧州牧原十分場北側沼液壩已覆膜、採取了防臭措施;南側沼液壩未覆膜;十一分場沼液壩未覆膜。“糞便汙水排入村邊小河內”不屬實。鄧州牧原十分場、十一分場養殖糞汙經厭氧發酵後,存入沼液壩,不外排。
處理及整改情況:6月19日,經省環境攻堅辦駐南陽督查組現場核查,認定牧原十分場、十一分場無外排養殖廢水。6月22日,中央環保督察組下沉鄧州牧原十分場、十一分場現場核查,也未發現養殖廢水外排行為。市環保局監察大隊在6月28日和7月3日再次對牧原十場進行檢查,6月27日晚牧原十分場因管道事故致使部分養殖廢水外排,已在28日前將所排養殖廢水全部回抽至中轉池內,未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
問責情況:無。
二、鄧州市 受理編號:X410000201806270019 標“※”
反映情況:鄧州市彭橋鎮林山粉石場,放大炮像地震一樣把當地居民的房屋玻璃震爛、牆體震裂,房屋震倒。林山粉石一刻也沒停過,天天炮聲震天、硝煙瀰漫,多次向鎮政府、縣領導等部門舉報都沒有用,直到今日他們還在肆無忌憚作業。天上颳起大風,石頭灰把整個天空罩的什麼也看不見,農作物減產,並且數群眾引發呼吸道感染以及肺病,林山粉石場離渠首很近,大風一刮,大股的石頭灰摻著一些髒氣、細菌都混入了渠首的水中,直接影響南水北調。另訴養牛場補貼款未發放。
調查核實情況:群眾反映部分屬實。
該石料場於2018年6月1日因安全設施不達標被安監局責令停產整改,至今未生產。經市國土局礦管辦、彭橋鎮政府、彭橋鎮林山村村委會,巡查走訪群眾,未發現有房屋玻璃震爛、牆體震裂、房屋震倒的情況,該石料場的石頭開採爆破由南陽市神威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鄧州分公司負責,由於該石料場離下窪村較近,爆破採用1.限定一次起爆最大用量,單次起爆藥量<500公斤。2、採用微差爆破技術減震。3、優化孔網參數,杜絕裸露藥包爆破。通過這些爆破措施,明顯降低了爆破時產生的震動。
經核查,該石料場只是對石頭加工粉碎,配套有霧炮機3臺、灑水車1輛,並對生產設備產塵點進行了封閉,通過這些措施,大大降低了粉塵的無組織排放,通過現場排查和走訪群眾,未發現有因該石料場產生的粉塵而引發呼吸道感染和肺病,也未有農作物減產的情況。
“養牛場補貼款未發放”不屬實。經核查,2009年彭橋鎮只有一家養牛場(陳華瑞養牛場)上報申請補貼款,因未達到“標準化肉牛規模養殖項目”的要求,沒有得到批准。2014-2017年共28個牛場符合養牛補貼,均已補貼,2018年以來補貼款未發放。
處理及整改情況:該石料場近期遇到惡劣天氣導致石子廠的廠房及產塵點封閉車間、廊道遭到破壞,導致生產車間裸露,一旦投入生產就會對周圍環境造成汙染。為此,市環境保護局對該石料場下達了整改通知,要求其生產廠房、汙染防治設施在修復完善之前,不得投入生產。在旱天採取加大灑水、噴淋等措施,減少因大風天氣引起的粉塵無組織排放。
問責情況:無。
三、鄧州市 受理編號:X410000201806270020 標“※”
反映情況:南陽市鄧州市都司鎮索寨村東四公里處“牧原公司十三分廠”,近年來不斷擴大項目和養豬數目,致使該村一度被豬糞臭氣籠罩,蒼蠅蚊蟲氾濫,牲畜、水產養殖嚴重受損,人居環境受汙染,廣大群眾身心健康遭受侵害。
調查核實情況:鄧州市牧原養殖有限公司十三分場有完善汙染防治設施,養殖廢水通過處理後,進入做有防滲措施沼液大壩,厭氧發酵後進行還田。豬舍都加裝了防臭水簾,衛生防護距離大於500米,符合環評的衛生防護距離。該場自2017年元月以後沒有擴大項目建設,沼液壩未進行覆膜有部分臭味外排。群眾反映臭味問題屬實。群眾反映部分屬實。
處理及整改情況:責成鄧州市牧原養殖有限公司十三分場噴灑除臭劑等措施,減少臭氣外排,並在適當時機對沼液壩進行覆膜。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繼續加大對牧原十三分場的監管力度,鐵腕執法,重拳治汙,確保牧原鄧州十三分場不發生汙染周邊環境的違法行為,為群眾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
問責情況:無。
四、鄧州市 受理編號:X410000201806270026
反映情況:鄧州市都司鎮都司社區鄧州牧原公司十分廠排放豬料糞便向養殖塘排放糞汙。重複舉報
調查核實情況:群眾舉報情況部分屬實:“群眾來信反映內容與南陽鄧州市都司鎮都司社區鄧州市牧原公司十分廠排放豬料糞便,向養殖塘排放糞汙等的來信內容相似”屬實。“養殖場隨意排放汙水,使耕地遭受嚴重汙染”部分屬實,養殖場糞汙經處理後,沼液經稀釋後,可用於還田,不汙染耕地。
處理及整改情況:市環保局監察大隊2017年12月以來對牧原十分場進行了多次現場檢查,該公司沒有在不適宜時機沼液還田,也沒有過量還田。市環保局監察大隊在6月28日和7月3日再次對牧原十場檢查,6月27日晚牧原十場因管道事故致使部分養殖廢水外排,已在28日將所排養殖廢水全部回抽至中轉池內,未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
問責情況:無。
五、鄧州市 受理編號:X410000201806270029 標“※”
反映情況:鄧州市高集鎮趙坡村沈橋。1.2006年鄧州市為進一步加快“四城”聯創工作。在設置該場前,因地方政府暗箱操作、貪汙腐敗,在沒有落實環評工作,在附近居民不知情的情況下,未依法依規完成拆遷工作,而向省環保廳提交虛假證明,隱瞞事實真相,報請省環保廳通過驗收把鄧州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建在了高集鎮趙坡村沈橋位置的廢棄磚廠。2.垃圾場並沒有規範操作生活垃圾的處理流程,垃圾露天堆放,且數量極大(鄧州市的生活垃圾及管轄範圍內的鄉鎮垃圾都在垃圾場堆放)嚴重超出垃圾場的日處理量,我們就生活在臭氣熏天之中,蚊蠅遍地,汙水橫流,垃圾四散。導致垃圾場的汙染問題一直存在,沒有得到有效的解決。
調查核實情況:群眾反映部分屬實。
“未依法依規完成拆遷工作”問題部分屬實,“地方政府暗箱操作、貪汙腐敗,沒有落實環評工作”問題不屬實,“數量極大(鄧州市的生活垃圾及管轄範圍內的鄉鎮垃圾都在垃圾場堆放)嚴重超出垃圾場的日處理量”問題屬實,“我們就生活在臭氣熏天之中,蚊蠅遍地,汙水橫流,垃圾四散”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及整改情況:1.市委市政府經過認真研究,明確要求對防護區內住戶房屋進行拆遷異地安置,已責成高集鎮政府儘快拿出防護區內遺留房屋拆遷方案,並組織實施。
2.安排市城管局在高集生活垃圾處理場開挖建設第五填埋庫區,增加庫容。目前,該項目已完成招投標,即將開工,工期2個月。加快推進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該項目已立項,正在進行環評等前期工作,該項目建成投用後,我市城市和農村產生的生活垃圾將得到無害化、資源化處理。
3.責令市城管局增加噴灑除臭劑次數,由原來的一天10次,增加到一天20次;在滲濾液處理中心滿負荷運轉的前提下,專門抽調吸汙車輛抽取滲濾液並運送至鄧州市第一汙水處理廠處理。同時,責令相關部門按照國家技術規範,加強監管、強化監督,認真落實填滿庫區封場措施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做好應急預案,切實增強突發、應急環境汙染事件的預防和應對能力。
問責情況:無。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31批)
2018年7月5日
一、鄧州市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270107 標“※”
反映情況:鄧州市都司鎮姚李村,牧原養殖場第十分廠正在排放糞便汙水。
調查核實情況:投訴人反映的排放汙水問題屬實。2018年6月27日下午5點30分,鄧州市都司鎮牧原十分場52單元豬舍到4號糞棚東側中轉池管道破裂,破裂後糞汙通過雨水渠外排,流到場區外南側的自然溝內(自然溝長度650米左右,糞汙流經長度約300米左右)。鄧州市環保局19點20分接到投訴電話,20點33分到達現場。到達現場時,鄧州市牧原養殖有限公司正在對外排到自然溝內的糞汙進行回抽,並對破損管道進行搶修。6月28日上午9時,市環保局執法人員再次到達現場,該場已經將外排到西南側自然溝內糞汙全部回抽至中轉池內,破損管道已完全修復,正常運行。
處理及整改情況:市環保局執法人員對該場上述違法行為,下達了《責令糾正違法行為決定書》(鄧環違改(2018)2-56號),責令該場將排放在自然溝內的糞汙全部回抽到中轉池內,並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告市環保局。
問責情況:無。
二、鄧州市 受理編號:X410000201806270032
反映情況:南陽市鄧州市都司鎮都司社區鄧州牧原公司十分廠排放豬料糞便向養殖塘排放糞汙。重複舉報。
調查核實情況:群眾舉報情況部分屬實:“群眾來信反映內容與南陽鄧州市都司鎮都司社區鄧州市牧原公司十分廠排放豬料糞便,向養殖塘排放糞汙等的來信內容相似”屬實,“養殖場隨意排放汙水,使耕地遭受嚴重汙染”部分屬實,養殖場糞汙經處理後,沼液經稀釋後,可用於還田,不汙染耕地。
處理及整改情況:市環保局監察大隊2017年12月以來對牧原十分場進行了多次現場檢查,該公司沒有在不適宜時機沼液還田,也沒有過量還田。市環保局監察大隊在6月28日和7月3日再次對牧原十場檢查,6月27日晚牧原十場因管道事故致使部分養殖廢水外排,已在28日將所排養殖廢水全部回抽至中轉池內,未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
問責情況:無。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32批)
2018年7月6日
一、鄧州市 受理編號:X410000201806280144
反映情況:鄧州市夏集鄉關劉村十一組,有一個大型養雞場,雞糞隨意排放到水渠裡面,汙染地下水,蒼蠅滿天飛,臭氣難聞,汙染環境。
調查核實情況:經核查: 群眾來信反映情況部分屬實,“南陽市鄧州市夏集鎮關劉村十一組有一個養雞場,臭氣難聞,汙染環境”屬實。“雞糞隨意排放到水渠裡面,汙染地下水”經查問題不屬實。該場位於鄧州市夏集鎮關劉村十一組,北邊80米有居民,東邊100米有居民,南邊是耕地,西邊是自然溝。該場雞糞堆放在場區南邊,雞糞未流入西邊自然溝內。雞舍未安裝水幕防臭牆,雞舍氣味較大,汙染環境。
處理及整改情況:1.市環保局對鄧州市劉守巖養雞場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其清除雞糞,建設水幕防臭牆。2.2018年7月5日,市環境攻堅辦、夏集鎮政府、畜牧局、環保局監察人員對該場進行現場檢查,雞糞已清除完畢。根據養雞場存欄蛋雞和散養雞的生長情況,本著以人為本、和諧共處、文明公正執法、切實維護群眾利益的原則,要求該養雞場減量化生產。由夏集鎮政府監督該場糞汙清理,滅蚊滅蠅。
問責情況:無。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34批)
2018年7月6日
一、鄧州市 受理編號:X410000201806300183
反映情況:鄧州市汲灘鎮柿莊村有一個和居民住房混建在一起的豬場,汙染十分嚴重,使附近居民幾乎無法生存。
調查核實情況:經核查: 群眾來信反映情況部分屬實。
該養殖場沼液儲存池未進行覆膜,抽風機未建設水幕防臭牆,有臭味,對周圍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響,情況屬實。“環保局工作人員行政不作為”經查問題不屬實。
2017年9月,環保局環境監察人員到該養豬場現場檢查,發現舉報人提供的照片是該養豬場沼液儲存池,不是排汙坑,不存在直接排汙現象。2017年11月22日,環保局監察人員和汲灘鎮政府工作人員對該養豬場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投訴人提供的平面圖西北角豬糞滲溝實際上是沼液儲存池。2018年6月24日,鄧州市紀委駐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紀檢組對群眾反映的環保局工作人員行政不作為的問題進行了組織調查,未發現工作人員有違法違紀現象。
處理及整改情況:1.市環保局對鄧州市阮清學養豬場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其清空沼液儲存池;在養豬場抽風機外建設水幕防臭牆;要求該養豬場在2個月內逐步減量生產,啟動搬遷。
2.2018年6月26日,市環境攻堅辦、汲灘鎮政府、環保局監察人員對該場進行現場檢查,沼液已抽取85%以上,待全部抽空後,廢棄不用,該場已封閉的小儲存池能滿足日常糞汙收集處理;抽風機外已建設水幕防臭牆,防臭牆已圍檔加高;養豬場從360頭已減量到97頭(母豬30頭、種豬3頭、仔豬64頭)。
3.2018年6月23日,業主阮清學自願與汲灘鎮吳田村移民養殖小區簽訂租賃合同。24日已將部分育肥豬轉至吳田村移民養殖小區飼養。
4.2018年7月4日,阮清學養豬場開始對沼液儲存池進行覆膜防臭,7月6日已完成覆膜。
問責情況:無。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36批)
2018年7月9日
一、鄧州市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7020133
反映情況:鄧州市公安局退休所長劉展汙染環境,強行推到鄧州市千年文物古城鄉,在小西關城河橋北頭,用鉅額來源不明的錢財蓋起兩棟十一層的豪華電梯樓,所產生的垃圾汙水全部直排到護城河裡,他的房子還寫上了售樓電話,此房無任何批文手續。
調查核實情況:1.反映“小西關城河橋北頭兩棟樓房所產生的生活垃圾及汙水全部直排到護城河”不屬實。小西關城河橋北頭兩棟樓房生活汙水通過自建下水道排入城市管網,城河段面無排汙口,生活垃圾由小西關社區組織專業隊伍每天定時清理。
2.反映“兩棟樓房由公安局退休幹部劉展所建且無手續”部分屬實。經查,舉報人舉報的小西關城河橋北頭建兩棟樓房屬實。該樓房建築手續不全,批建3層,實際建設10層。該樓房建築於2011年開工建設,由孫書華、全建武、馬伏霞、馬尚、全水芊、劉哲等6戶原住戶在老宅基地上聯合建設,兩棟樓房總面積約9000平方米,2014年4月完工。未發現劉展參與該樓房開發,通過走訪瞭解,該樓房現住戶也不認識劉展這個人。
處理及整改情況:小西關城河橋北頭兩棟樓房建築手續不全,6戶均提供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但存在少批多建現象,6戶均是批3層蓋10層。2014年,古城辦事處規劃所對孫書華、全建武、馬伏霞、馬尚、全水芊、劉哲6戶居民違規建設問題依法進行了處罰。
市政府已責成古城辦事處、市三違辦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依規快速處理。下步,將加強巡查頻次,堅決杜絕違建施工。
問責情況: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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