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披露!最高檢五年工作報告文本大揭祕

年年歲歲花相似 歲歲年年意不同

最高檢五年工作報告文本分析

首次披露!最高检五年工作报告文本大揭秘

3月10日上午,澳門代表團舉行開放團組活動,審議兩高工作報告。最高檢派員旁聽審議。 本報記者張哲攝

2014年正文約0.82萬字,附加2個附件,共計32頁;2015年正文約0.93萬字,附加2個附件,共計35頁;2016年正文約1.09萬字,附加5個附件,共計63頁;2017年正文約1.07萬字,附加6個附件,共計79頁;2018年正文約1.28萬字,附加5個附件,共計87頁。

近日,在最高檢辦公廳的大力支持下,本報通過梳理分析這五份報告中的“變”與“不變”,從一個側面展示五年來檢察工作的發展脈絡。

“曬”的內容有什麼不同

“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意不同。”這是最高檢辦公廳負責人對五份報告所“曬”內容作出的一句話概括。

年年歲歲花相似,指的是歷年報告之間存在的關聯。這種關聯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指導思想的根本一致性,這是報告之間最根本的關聯。歷年報告無論是總結工作還是部署工作,都始終堅持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根本遵循。

檢察工作的內在連續性,這是報告之間最實質的關聯。檢察機關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其基本職能具有法定性、規範性,歷年工作之間是一種累積邁進的關係。這就決定了歷年報告在反映檢察工作時,既要有“全面性”,把主要職能職責都囊括進去,又要體現一定的“縱深感”,儘可能地展現檢察工作新進展、新亮點。

報告結構的相對穩定性,這是報告之間的風格關聯。歷年報告都是先總結工作,後部署工作;總結工作時,都是先講履職情況,再講存在問題;講履職情況,都是先講“大宗”職能,再講專門檢察工作和其他特色工作。報告中都有一段“致謝”,簡明扼要地表達出對檢察工作能夠取得發展進步的理性認識。報告也都專門製作了附件,作為對正文的進一步補充與說明。

具體來看報告正文,每年報告均由先說履職情況、再談存在問題、後提工作打算的“三段式”架構組成,既有利於全面反映檢察工作情況,給人以條理清晰的感覺,又符合人們認知事物的邏輯思維習慣,便於大家接受。

在篇幅比重上,綜合歷年報告來看,“談履職”佔七八成,“談打算”佔兩成左右,“談問題”佔不到一成。這主要是考慮到,談履職情況貴在“實”,把已經做過的工作條分縷析地講清楚,拿出一本“明細賬”;談存在問題貴在“準”,力求入木三分、一針見血、切中要害,無需過多鋪陳;談工作打算貴在“精”,講乾貨、講重點,簡明扼要、要言不煩,讓人一看就明白要幹什麼。

歲歲年年意不同。每年報告從內容到形式,均努力追求在往年基礎上有更好的改進,堅持穩中求進。

在報告履職情況時,歷年報告採取了“多則八項、少則六項、以七項居多”的結構框架。比如,2014年為六項,2017年為八項,2015、2016、2018年均為七項。

選取這些項目進行報告的理由和依據,從總體上來說即黨和國家工作大局賦予檢察機關的職責使命與憲法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法定職能。比如,最常見的“七項”,就其主題範疇而言可以概括為維護穩定、服務發展、懲治腐敗、訴訟監督、司法體制改革、隊伍建設、接受監督。而2014年之所以是“六項”,是因為其報告的是2013年的履職情況,對司法體制改革作出全面系統部署的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尚未召開,所以沒有“司法體制改革”這項內容。2017年報告之所以是“八項”,是由於把分散在幾個不同項目中的事關服務和保障民生的內容合併,單獨作為一項進行報告,概括為“保障民生”項目。

最高檢辦公廳負責人表示,無論選取項目多還是少,都做到了對檢察機關法定職能職責的全覆蓋,並且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對檢察工作的新要求。

各項目之間的排序,基本按照上述“七項”模式排序。這種排序首先體現了自覺將檢察工作置於黨和國家事業全局中來謀劃、來推進的大局觀,同時又體現出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在前、加強司法改革和隊伍建設等自身創新發展的內容在後的合理模式,而把“接受監督”放在最後實際上也是為了強調檢察機關始終牢固樹立“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的理念。

具體到單個項目的內容,歷年報告堅持儘可能展現出歷年檢察工作的新特點與新進展,防止給人形成工作報告年年只做數字“填空題”的印象。比如2018年工作報告在這方面就體現得很典型:特別注意反映近五年來各相關工作的發展變化,力求展現出“縱深感”。

對待過去的工作既要客觀評價取得的進步與成績,又要清醒認識工作中的不足與問題。近年來檢察機關在工作報告中一直堅持深入查擺自身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最高檢辦公廳負責人表示,總的要求是對標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大處著眼、精準聚焦,找準差距、抓住要害。

從歷年報告的實踐來看,查擺問題聚焦領域主要集中在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強隊伍素能建設、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等幾個大的方面。與此同時,每年又會根據工作實際情況有增有減,特別是在查擺的具體問題方面各有側重。

歷年報告對當年工作的安排,總的原則是堅決貫徹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特別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政法工作、檢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具體來說,主要是融會貫通、充分體現以下幾個方面要求:一是緊緊圍繞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安排工作;二是緊緊圍繞落實代表委員意見建議、滿足人民群眾新期待、改進工作不足安排工作;三是緊緊圍繞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安排工作;四是緊緊圍繞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安排工作;五是緊緊圍繞強化自身建設安排工作。

“曬”的方式發生了哪些變化

檢察工作極具專業性,在最高檢辦公廳負責人看來,工作的專業性不等於報告的艱澀性。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事業充分體現強烈的“人民性”。這種“人民性”在歷年報告起草工作中的一個重要體現就是,一以貫之地追求通俗易懂的平實文風,竭盡所能地拆除可能的閱讀障礙,努力讓人民群眾能夠像讀報紙一樣“讀”報告。

在追求報告的專業性與平易性完美結合的道路上,五份報告逐年作出了持續不懈的改進努力。比如,在回應人民群眾關切方面更加及時、更加廣泛、更加充實了,在報告語言風格方面更加平實、更加通俗、更加活潑了,在拆除閱讀障礙方面更加全面、更加深入、更加徹底了,在增強可讀性、趣味性方面更加讓人“賞心悅目”了。

“用數字說話”,屬於極具說服力的工作成效展示。歷年報告中,大量數據躍然於紙。統計顯示,2014年報告有數據90個,2015年有99個,2016年有117個,2017年有142個,2018年有138個。

據介紹,歷年報告中的數據基本涵蓋了檢察工作的主要指標,能夠有效反映檢察機關履職盡責和檢察事業自身發展情況,並且這些數據都經過了反覆核實、及時更新。“用這些數據來衡量檢察工作發展,具有統計學意義上的效度和信度,是一種科學的做法。”最高檢辦公廳負責人說。

運用數據時,報告亦頗為“講究”。比如,使用數據做到誠實、客觀、全面,不僅堅決杜絕“假數字”,還力戒只選擇使用“好數字”。又比如,數字雖然常常很有說服力,但往往又缺乏解釋力,所以強調把文字表達與數據使用結合起來,既彰顯數據意義,又緩解視覺疲勞。

如果說純粹的文字表述甚至包括數據展示都帶有一定的抽象性,案例則具體可感,能夠增強報告的可讀性。2014年報告用了2個案例,2015年用了21個,2016年用了 29個,2017年用了32個,2018年用了45個。

在案例展示方面,歷年報告均採取了“正文點題、附件詳解”的體例,二者詳略互助、相得益彰,既節省了正文篇幅,又滿足了大家“胃口”。而在案例選擇上,歷年報告所列案例都是社會各界廣泛關切的案例,有的甚至是社會熱點、輿論焦點,所以列示這些案例本身就是對人民負責、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的表現。

從縱向來看,歷年報告在案例的選取與使用上也有一些變化。比如,較早幾年的報告中,選取的案例主要集中在查辦職務犯罪大案要案和依法糾正冤錯案件方面,近年來除選取這些方面案例外,還進一步將案例使用擴大到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和嚴重暴力犯罪、涉眾型經濟犯罪以及嚴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懲治涉醫犯罪、保護生態環境等方面,目的是進一步加強與社會的良性互動與溝通,不斷增強檢察工作的社會親和力與公信力。

值得注意的還有,最近兩三年,報告開始引述地方工作經驗。比如,2017年報告引述了有關省區市在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預防職務犯罪、強化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等方面探索出的地方工作經驗。2018年報告更加擴大了引述地方工作經驗的範圍,包括服務自貿試驗區建設、服務長江中游城市群建設、服務非公經濟健康發展等方面的地方工作經驗。

“在報告中引述地方工作經驗,使之與工作數據、典型案例等有機配合、交相輝映,進一步增強了報告的立體感,讓報告更生動、更鮮活了,可讀性也大為增加。”最高檢辦公廳負責人說。

附件“上演”華麗“大變身”

梳理分析五份報告,報告正文總體呈現穩中求變的撰文風格,而報告附件則“上演”了華麗“大變身”。

附件數量不斷增加。2014年報告僅有《附件1:有關用語說明》和《附件2:檢察工作有關數據圖示》;2015年除了這2個附件,還增加了《附件3:檢察機關加強案件集中管理有關情況》《附件4:檢察機關案件信息公開系統四大平臺》《附件5:最高人民檢察院“兩微一端”新媒體平臺》;此後,2016至2018年的報告都是5個以上的附件。

附件形式圖文並茂。2015年開始,附件容量得以大幅擴增,附件形式也由原來的較為單調發展成為圖文並茂的風格,看上去更鮮活、更形象。

附件名目更加精細。除上述附件數量增加所反映出的附件名目更加精細外,2016年報告還將正文中提到的一些典型案例單獨作為《附件2:有關案例說明》列在《附件1:有關用語說明》之後,此後一直延續。實際上,儘管2014至2015年的報告附件中也對相關案例作了註解,但並未將術語與案例相區分為兩個附件,而是“合二為一”總題為《有關用語說明》。

創設代表委員意見建議辦理落實情況附件。2016年報告創設了《附件5: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意見建議辦理和落實情況》。此後,“附件5”就成為報告的一種“標配”,而且在2017至2018年的報告中有了更為完善的發展。

最高檢辦公廳負責人表示,報告附件之所以發生這些大變化,主要基於以下四方面原因:

一是近年來報告的正文篇幅一直相對比較穩定,在這種情況下,要增加報告的信息量以更加充分地展現檢察工作,就有必要在附件上做文章、增加附件的數量。

二是2016年以後的報告附件將術語與案例“一分為二”,這更便於代表、委員在閱讀報告時檢索相關說明,是站在受眾立場、更好替“讀者”服務的一種體現。

三是報告附件的圖文並茂化,不僅因其形式美觀而增強了報告的可讀性,而且圖表在一定程度上也比純粹的文字敘述更容易理解一些。

四是創設代表委員意見建議辦理落實情況附件,使得代表委員能夠更加清楚明瞭地看到自己所提意見建議的辦理進程與成果,既充分體現了檢察機關自覺接受監督的誠意和對代表委員的尊重,同時這種“溫馨附件”也更容易激發代表委員進一步加大對檢察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力度。

針對這些變化,代表委員們的反應非常積極,認為這些變化使得附件更加詳實、直觀、生動了,“讓人印象深刻”。特別是對2016年以來創設的代表委員意見建議辦理落實情況附件,許多代表委員都為之點贊,認為“讓大家感到最高檢對代表委員的尊重不是停留在口頭上的,而是真正融入了檢察工作和實踐中”,從中看到了最高檢嚴謹、紮實、認真、細緻的作風,看到了對代表委員的尊重和對民聲民意的重視,看到了法治文明進步,看到了司法民主公開。

本文來源為“檢察日報”

JYJC_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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