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卖起萌来可爱,但是发疯咬人时你还会觉得它可爱么?
近年来,养宠物成了热潮,宠物伤人的事件也不短攀升。
案例一
6月27号中午12点左右,在大余县青龙镇长里村,2岁多的男孩成成跟着在老家田里干活的奶奶在田埂上坐着玩泥巴时,突然遭到村里一只狗的疯狂撕咬,导致头部面颊被咬开多个口子,整个头部鲜血直流。
成成的奶奶告诉记者,她亲眼看到咬伤成成的那条狗就是邻居李女士家的,但邻居并不承认。
对于此事,当地派出所民警王先生表示:“立不到案这个是属于民事之间的一个,就是老百姓与老百姓之间的互相的告的问题。”,镇政府综治办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这边只有协调调解,她是拒不承认呀。然后,我们这一块就是说你只能起诉,可以找法院起诉。”那么,此事究竟该由谁负责,成成的家人该如何维权呢?
案例二
无独有偶6月12日上午8时许,盐城市公安局黄海派出所接到刘某报案,称其多日前在家门口遭邻居家的大金毛扑倒咬伤,狗主人当时答应刘某先去医院打疫苗,费用由对方出。可当刘某打完疫苗,凭发票要求赔偿费用时,对方却出尔反尔不承认是她家狗咬伤。民警调解不成,最后只能建议刘某收集好证据,作为民事纠纷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讼赢说法
首先,被狗咬伤后,要第一时间报警,收集证据。因为,侵权事件发生后,如果不及时收集证据,等到现场被破坏,当事人已经离开现场。等要举证的时候就很难拿出证据,导致维权困难。案例一中,仅仅有被咬男童成成的奶奶王女士的证词并不足以为证,如果还有第三方村民在场看到并能够明确举证,或者通过现场咬人狗掉落下来的毛发唾液等进行DNA比对,能够确定动物归属的话,那么,通过法律途径找对方索赔的胜算会更大。
其次,我国的《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这也就是说,动物侵权的,一般情况下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如果动物的主人能够证明受害人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行为,而导致动物咬伤受害人的,那么动物的主人就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再者,《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个条文说的是,饲养动物的人要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比如给动物拴上狗带,如果是咬人的动物,还要在嘴上套上一个套,防止咬伤他人。
而《侵权责任法》第八十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个条文主要是加重了饲养人的责任,饲养烈性犬的,如果给他人造成伤害,动物主人无条件进行赔偿,即使受害人有过错或者过失,一概赔偿”。
最后小编还是要提醒各位爱宠人士,动物固然可爱,在爱护动物的同时,也要看管好自己的爱宠,否则不仅仅自己钱包会受到伤害,他人也会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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