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通宵批试卷猝死家中,妻子申请工伤获法院支持!

教师通宵批试卷猝死家中,妻子申请工伤获法院支持!

  俞俊杰的丈夫冯芳弟,系海南省海口市琼山中学教师,担任高中部数学课教学和高中班主任。2011年11月15日晚,冯芳弟任教的两个班级进行测验考试。结束后,冯芳弟回到家中。次日早上7点,同校老师在冯芳弟家中发现其身体状况异常,立刻拨打急救电话,琼山人民医院到场进行抢救,但最终冯芳弟因抢救无效死亡。

  琼山人民医院出具死亡证明显示,冯芳弟因突发心肌梗塞,于2011年11月16日在家中死亡,发病到死亡时间间隔为“不详”。抢救记录记载:抢救时间段2011年11月16日8时31分至9时32分,到达现场时患者已无心跳、呼吸。

  2011年12月,琼山中学以冯芳弟因长期工作劳累过度,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中突发心肌梗塞死亡为由,向海口市人社局提出申请,要求认定冯芳弟为工伤死亡。琼山中学数学组证明:“2011年11月15日晚,从20时30分至22时30分进行考试,冯芳弟老师连夜评完两个班学生的数学试卷,并进行试卷分析,因每周三为我校数学教学研究时间”。

  2012年5月,海口市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简称223号工伤决定),对冯芳弟不认定为工伤。俞俊杰不服,申请复议,海南省人社厅维持223号工伤决定。

  对此,俞俊杰提起诉讼。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俞俊杰诉讼请求。俞俊杰提起上诉,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223号工伤决定认定事实不清为由,判决撤销223号工伤决定,责令海口市人社局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海口市人社局不服并申请再审,海口中院驳回其再审申请。海口市人社局继续申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2月14日驳回其申请。

  2015年1月17日,海口市人社局重新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简称223-1号工伤决定),认为晚上进行考试不是学校安排的活动,学校也没有要求老师当天必须批改完作业或试卷的规定,冯芳弟发病不是工作时间,也不在工作岗位上,决定不认定为工伤或视为工伤。

  俞俊杰又申请复议,海南省人社厅决定维持223-1号工伤决定。俞俊杰不服,于2016年5月向海口中院提起行政诉讼。海口中院判决撤销223-1号工伤决定,责令海口市人社局重新作出工伤认定。海口市人社局不服,提起上诉。

  2017年,海南高院审理后,判决维持原判。对此,海口市人社局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近日,最高法裁定驳回海口市人社局的再审申请。

  在家加班也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以案释法

  最高法审查认为,无论是经抢救无效死亡,还是未经抢救死亡,视为工伤的关键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通常理解,“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应当是指单位规定的上班时间和上班地点,而职工为了单位利益,在家加班工作期间,也应当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立法目的,在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地点突发疾病死亡视为工伤,为了单位的利益,将工作带回家,占用个人时间继续工作,其间突发疾病死亡,其权利更应当受到保护。需要注意的是,认定工伤法定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而视为工伤则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相对于“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强调更多是岗位职责、工作任务。职工在家加班工作,就是为了完成岗位职责,应当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是对法律条文的正常理解。

  从本案查明的事实显示,冯芳弟组织学生晚修测验,回家后连夜批改完两个班学生的数学试卷,并进行试卷分析,这显然为学校利益,加班从事教学岗位职责工作,属于“在家加班工作”情形。

  此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排除认定或视为工伤的是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三种情形,而职工发生伤亡事故,是否存在违反单位相关规章制度的情形,并不是工伤认定应当考虑的因素。据此,法院综合案情后,责令海口市人社局重新作出认定。

现在,在外界看来,老师的工作是很轻松悠闲的:一天两节课,一周五天工作,一年两大假期,风不打头雨不打脸,工资不低又不拖欠,多好!

其实,这是外界对教师职业及老师劳动的严重误解。他们只一叶障目地看到老师工作光鲜的一面。

教师职业,目前事实上已成为一种高危困苦的职业。下面笔者就简单从几方面谈一下职业感受,与各位同仁共勉:

工作内容繁多

一个普通的中小学老师普遍的一周要带十几节课,严重缺编的学校、重点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课时更重,一般周课时都要在二十节以上。

一班学生数不要说多,就按50人(多的都七八十)计算,老师要进行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课外活动、班级管理等。就做这些事,也大概能体会出老师一天的劳动强度了吧;

更重要的,老师还要承担“教书”之外的其它很多“杂务”,像不定时地迎接各种检查(要按领导要求正确回答检查组的提问,要学会向检查组人员点头微笑示意)、政治业务学习笔记(字数要抄够,时间地点主持人不能写错)、家访、扶贫、防溺水、关爱留守儿童等,哪一项都是要“后果自负”的,稍有不慎都有可能给自己和学校带来严重不利。

不要说老师与其它行业人员一样还要照顾家庭孩子了,仅完成这些工作,老师的悠闲轻松何在?

精神压力大

现在,社会尊师重教基本都是口头的多,老师的职业自尊和优越空间被逐步压缩,基本处在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给学生布置作业:多了,“累”着学生了,不符合“减负”要求,有家长举报,老师就要受处理;少了,家长说老师混学生,没有责任心,是不思进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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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课堂违反纪律,老师让学生站着,家长知道了,要告老师体罚学生,被“通报批评”是轻的。课堂上放学生去厕所,学生滑倒了,受到意外伤害,老师得掏医药费。

学生课堂群殴老师,老师还手,教育局第一时间得严肃从重处理老师,以尽快平息事态……左也不是右也不是,老师只能在精神恍惚中艰难度日,浑浑噩噩,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身体健康状况差,寿命短

权威资料统计显示,教师的平均寿命只有59.3岁,而我们国家目前国民的平均寿命已达到74岁,这拖了国人多少后腿?

这是多么残酷可怕的概念,照数字理解,很多老师是在工作岗位上或刚退休不久就死去了的。

生活中,人肯定有累死的。身体老是处于连轴转的疲惫状态,精神长期处于紧张高压之中,物质及精神的营养达不到,身体锻炼时间严重不足。久而久之,心脑出现问题或猝死就会成为必然。

冯老师如果不长期超负荷带课并夜以继日地把学校的工作带回家里继续呕心沥血,会猝死吗?现在人“累”死了,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死亡,怎么就不合适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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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后面:

冯老师的事情让我们心痛,为了不耽误学生学业进度,累倒在三尺讲台。这样的老师可歌可泣,但是小磊哥希望不要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学生的成材是紧要,但是老师的身体也值得去关注。

同时,有关部门对冯老师事件的处理让多数人寒心,为什么整整6年了,才评定为工伤?这期间,得给冯老师的家人造成多大的心理负担?得让多少老师伤了心?或许,我们法律法规的制定没有跟上突发事件的步伐吧,值得慰藉的是,事情最终得以解决。

现在老师的工作压力和精神压力较之以前大的多,包容和体谅,是社会对老师最大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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