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彦花镇白嘎力嘎查党支部书记木仁违纪问题的通报

关于巴彦花镇白嘎力嘎查党支部书记木仁违纪问题的通报

木仁,男,蒙古族,1971年生人,中国共产党党员。2006年5月至2009年5月,任巴彦花镇白嘎力村村委员会委员,2009年5月至2012年5月,任白嘎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12年5月至今,任白嘎力村党支部书记。

2018年1月28日,巴彦花镇政府在督查村级合作医疗款收缴工作中发现,委托白嘎力村收取的合作医疗款74970元,被木仁挪用,用于个人生活支出,至2018年3月4日,在当地政府的催促下,木仁将该合作医疗款向巴彦花镇合作医疗办公室缴纳。挪用时间39天。木仁作为共产党员,违反财务管理规定,擅自挪用合作医疗款用于个人支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8年5月,经旗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木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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