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用水要交稅?看完解讀你就明白了!
放眼全世界,水資源都是很珍貴的。我國是農業大國,農業生產更是離不開水。
為了避免農業用水的過度使用,保護水資源,去年年底,財政部等三部門聯合發佈《擴大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
試點地區
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山東省、河南省、四川省、陝西省、寧夏回族自治區。
這9個省份都是水資源比較緊張的。
徵收對象
水資源稅的徵稅對象為地表水和地下水。
地表水是陸地表面上動態水和靜態水的總稱,包括江、河、湖泊(含水庫)等水資源。
地下水是埋藏在地表以下各種形式的水資源。
稅費
水資源稅是所有人都要繳納嗎?並不是。
6種情形無須繳納水資源稅:
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從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水庫中取用水的;
2、家庭生活和零星散養、圈養畜禽飲用等少量取用水的;
3、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為配置或者調度水資源取水的;
4、為保障礦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產安全必須進行臨時應急取用(排)水的;
5、為消除對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臨時應急取水的;
6、為農業抗旱和維護生態與環境必須臨時應急取水的。
大多數農民朋友都符合前兩條免徵條件。
其他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單位和個人,為水資源稅納稅人,應當繳納水資源稅。
6種情形,予以免徵或者減徵水資源稅:
1、規定限額內的農業生產取用水,免徵水資源稅;
2、取用汙水處理再生水,免徵水資源稅;
3、除接入城鎮公共供水管網以外,軍隊、武警部隊通過其他方式取用水的,免徵水資源稅;
4、抽水蓄能發電取用水,免徵水資源稅;
5、採油排水經分離淨化後在封閉管道回注的,免徵水資源稅;
6、財政部、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免徵或者減徵水資源稅情形。
超出額度才交稅,不是說用水就要交稅,那樣會給老百姓帶來很大負擔。
國家也考慮到農民種地用水的需求及稅收的壓力,所以採用的是定額加價機制,也就是說,先設置一個用水額度,只要在水資源額度內使用,就不會收取稅費,但一旦超出額度,就要收取水資源稅了。至於用水額度,地區不同,政府設置的用水額度也不相同,應以當地額度為準。
不光在農村,城市中超額用水也是要交稅的,而且稅費並不低。
有了這個政策,今後大家在用水的時候注意節約就好,我們都有責任保護水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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