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期間違規發放低保,樂亭一村幹部被開除黨籍

7月10日,唐山市紀委監委通報了6起扶貧領域典型案例。其中,樂亭縣姜各莊鎮北海濱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高志林,因違規發放低保款問題,受到處分。

通報稱,經查,高志林違反低保政策,擅自將部分低保戶的低保款發放給其他非低保人員,涉及金額1.27萬元。鑑於高志林因其他問題於2016年12月19日已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尚在處分期內,因此,高志林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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