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布|內蒙古自治區地震局2018年度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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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地震局2018年度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公告

內蒙古自治區地震局是實行中國地震局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中國地震局領導為主的事業單位。由9個管理機構5個二級事業單位和23個專業地震臺構成,擔負著內蒙古自治區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防禦、應急救援等工作任務。

根據中國地震局《關於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中震發人〔2006〕18號)精神,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加強我局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制定2018年我局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現公佈如下:

一、招聘部門、崗位、人數及條件要求

(一)招聘崗位工作地點:

預測研究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城區;

監測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城區;

呼和浩特基準地震臺:呼和浩特市烏素圖村;

烏蘭浩特地震臺:烏蘭浩特市;

滿洲里地震臺:滿洲里市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一般在35週歲以下(1982年7月3日以後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我單位《招聘崗位表》)。

(三)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中專、專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8年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後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並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崗位。

全日制中專、專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採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impta.com/)。

2.報名時間:2018年7月3日9:00—7月5日17:00。

應聘者須用本人身份證(或護照)報名,且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時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3.每位應聘者只能應聘一個崗位。報名時,應聘者須按要求在網上填寫《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並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中專、大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和專業即可)、工作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工作單位和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即可),否則,我單位可不予審查通過。

應聘者在反覆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後點擊提交。提交信息後,請打印《報名登記表》並再次核對每一項信息,發現錯誤的要及時修改(特別提醒: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後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後也將無法修改)。

4.應聘者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並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二)資格初審及交費

1.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由我單位負責。

資格初審時間為:2018年7月3日9:00—7月6日17:00。

交費時間為:7月3日9:00—7月7日17:00。

我單位將在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後2日內(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提出審查意見。審查未通過的,將及時在審查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的,將退回應聘人員補充。

2.《招聘崗位表》中涉及的有關學歷、學科、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我單位負責解釋。

3.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後第二天(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登陸報名網站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初審通過的人員要通過網上銀行進行交費,報考費每人70元,完成交費即確認報名成功。在交費截止時間前未完成交費視為放棄報考。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可免交報考費,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的畢業生減半收取,這兩類應聘者報考費的減免採取先交後退方式進行。應聘者在筆試結束後20天內,從報名網站下載填寫《減免報考費申請表》,並持本人身份證和畢業證(2018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的,持加蓋所在院和學校教務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複印件(註明報名序號和聯繫電話),到內蒙古人事考試中心審核確認辦理退費手續。筆試缺考的,不再退費。

農村牧區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可免交報考費。這兩類應聘人員將所在地旗縣(市、區)扶貧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覆印件,所在地旗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或低保證複印件,連同應聘者的身份證複印件(註明報名序號和聯繫電話),於交費截止日前發送至內蒙古人事考試中心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經審核確認後,可免交報考費。

(三)筆試開考比例

筆試開考比例(報名交費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一般不低於6∶1;對於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

調整後的崗位,報名結束後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和我單位官網上公佈。對於被取消開考的崗位,應聘這些崗位的人員交費成功的,其所交費用由內蒙古人事考試中心通過網上銀行自動退到報考者交費的銀行卡里。

(四)報名成功的人員須於2018年7月11日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

(五)本次招聘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同一崗位遞補最多進行3次。

三、筆試

(一)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

(二)筆試時間:2018年7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具體安排為:

筆試考點設在呼和浩特市,應聘人員憑有效期內本人身份證(或護照、臨時身份證)和准考證並攜帶黑色鋼筆(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等文具參加筆試。

(三)筆試結束後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在我單位官網上公佈。

四、資格複審

(一)資格複審由我單位負責。資格複審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將在我單位網站上另行公告。

(二)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5∶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複審和麵試範圍的人員(末位出現並列的,並列人員全部進入資格複審範圍)。

(三)資格複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四)進入資格複審範圍的應聘人員,須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複審。未在規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複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五)資格複審需攜帶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和准考證;

2.身份證(或護照)原件及複印件;

3.本科、研究生期間的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4.2018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之前持加蓋院(系)和校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

5.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六)資格複審時,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屬於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屬於企業職工並簽有勞動合同的,須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應聘的證明。應聘人員故意隱瞞工作經歷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五、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一)面試由我單位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以及有關要求等由招聘單位在我單位網站上公佈。面試滿分為100分。

(二)對於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於或少於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三)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我單位網站上公佈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按照筆試、面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的,不安排進入考察環節,並根據從高分到低分等額依次遞補,按規定組織體檢。

(二)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在職在校表現等,並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應聘資格,並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依次遞補,按規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考察。

七、公示聘用

(一)我單位根據應聘者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我單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二)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且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將報中國地震局批准,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三)2018年應屆畢業但未能在規定時間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

(四)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編招聘,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准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批准文件為準),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五)應聘人員在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後放棄聘用資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八、基本待遇及其他

(一)新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二)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並簽訂為期5年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檔案轉入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自主擇業。

九、其他事項

(一)對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者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三)本次公開招聘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我單位官網上及時發佈,請予關注。

(四)本公告由我單位負責解釋。

(五)諮詢電話

1.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諮詢電話:0471-6510141、6510796

2.考務及報名技術諮詢電話:0471-6281828、6601701

3.監督舉報電話:0471-651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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