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古代前輩們,經歷了怎樣的「國考」

當前社會,機關事業單位穩定的收入、較高的社會地位吸引著無數的年輕學子為之奮鬥。而“國考”又是其中最高級別的選拔考試,近日2018年國考成績已發佈,有喜有憂,2018年各地市事業編、省考大幕也緩緩的拉開,每年上千萬的考生去爭取僅僅幾萬個崗位,既有幸運兒,也有失敗者,很多人抱怨競爭的殘酷,那麼我們古代的前輩們,又經歷了怎麼樣的"國考"。

1、夏、商、周時代:

這時的選官制度叫"世卿世祿制",也就是說這個時代血緣關係至關重要,國家在選拔人才,包括軍事將領時,實行"親親尊尊"路線,即通過家族血緣關係來確定,依血緣親疏定等級尊卑和官爵高下。哪怕你再有本事,哪怕你獲得再多軍功,不好意思,那都是奴隸主的。這個時候想當官只能祈禱投胎到奴隸主家。

我們的古代前輩們,經歷了怎樣的“國考”

2、秦國:

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第一次有機會當官應屬於秦的按軍功授爵。"官爵之遷與斬首之功相稱"殺敵越多,軍功越高,決定了將士"尊卑爵秩等級"的高低。但是還有賞罰並行,立功有賞,無功者罰,賞罰分明的原則。即自己隊伍之中如有一人戰死,自己也要獲罪。將功折罪的唯一方法是殺敵:死一人殺一人。所以想得到"斬一首爵一級"的獎賞,必須是在斬殺敵人的數量中扣除了己方死亡人數後,方能獲得。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可想而知難度多大。

3、兩漢:

漢朝建立了一整套選舉人才的選官制度,有察舉制和徵辟制。察舉即選舉,是一種由下而上推選人才為官的制度,注重鄉里輿論對某位士人德才評判的權威性,但後期宦官把持用人大權,出現"舉秀才,不知書;察孝廉,父別居"的腐朽局面。徵辟是一種自上而下選拔官吏的制度,主要有皇帝徵聘與公府、州郡闢除兩種方式。雖說首次打破了拼血緣或者比軍功的選人,但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當官依然遙不可及,因為僅有的推舉名額還是牢牢把握在各大士族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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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魏晉南北朝時期:

實行九品中正制,既保留了漢代鄉閭評議的傳統,又改變了漢末名士請議左右鄉議和地方大族操縱選舉的局面,把品評與選官的權力收歸中央。但實際因大小中正官均被各個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壟斷,他們在評定品級時,偏袒士族人物,後期已經背離了"不計門第"的原則。此後的三百年間,出現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門閥士族壟斷政權的局面,而九品中正制更是保護士族世襲政治特權的官僚選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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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隋煬帝以後至清末(清末新政)

這時的老百姓真正的第一次有了公平的機會,通過"國考"可以上朝為官。這裡我們以清為例,清朝科舉基本承襲明制。想通過"國考"入朝為官,需要通過由國家舉行的四級科考:童試、鄉試、會試、殿試。

童試

取得"入學"的資格考試。有兩個途徑,一是通過稱為童試的縣、府、院三級考試。另一方法是進入國子監,成為監生。這裡我們主要說第一種,童試分為"縣試"、"府試"及"院試"三個階段。"縣試"在各縣進行,由知縣主持(正七品,俗稱"七品芝麻官"),一般在每年二月舉行,連考五場。通過後進行由知府(相當於現今一個地級市的市委書記兼任市長)主持的"府試",在四月舉行,連考三場。通過縣、府試的便可以稱為"童生",參加由各省學政或學道主持的"院試",每三年舉行兩次,由皇帝任命的學政(由翰林院或進士出身的官員擔任)到各地主考。辰、戌、醜、未年的稱為歲試;寅、申、巳、亥年,稱為科試。院試得到第一名的稱為"案首",通過院試的童生都被稱為"生員",俗稱"秀才",算是有了"功名",進入士大夫階層,有免除差徭,見知縣不跪、不能隨便用刑等特權。有些讀書人要多次嘗試才能通過最基本的縣、府試成為童生,亦有人得到童生的身份後,院試多次落第,到了白髮蒼蒼仍稱"童生"者大不乏人,清朝時期經過童試成為生員,錄取比率10%左右。清道光年間廣東曾經多次有百歲童生參加院試的紀錄(呂秀才就是典型)。再看現在我們普及了義務教育,好像過關率100%(為祖國感到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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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試

成為了生員,就是正式的學生,可以參加接下來的"國考",鄉試就是"國考"的第一關。按規定每三年一科,在子、卯、午、酉年舉行,遇上皇帝喜慶亦會下詔加開,稱為"恩科"。鄉試於八月在兩京及各省省城的貢院內舉行,亦稱"秋闈"。考官是由翰林及進士出身的官員臨時擔任。鄉試每次連考三場,每場三天。開考前,每名考生獲分配貢院內一間獨立考屋,稱為"號舍"。開考時,考生提著考籃進入貢院,籃內放各種用品,經檢查後對號入座。然後貢院大門關上,三天考期完結前不得離開,吃、喝、睡都得在號舍內。每次各省鄉試取錄的名額不一,按各地文風、人口而定。清朝時,以直隸、江浙取錄最多,貴州最少。鄉試發的稱為"乙榜",又稱"桂榜"。考中的稱為"舉人",頭名舉人稱"解元"。這時期的鄉試錄取比例一般是20比1,也就是說老百姓成為舉人只有0.5%的機會,這僅僅是具備了做官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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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試

通過鄉試的舉人,可於次年三月參加在京師的會試和殿試。會試由禮部在京城貢院舉行,亦稱"春闈",同樣是連考三場,每場三天,由翰林或內閣大學士主考。會試發的榜稱為"杏榜",取中者稱為"貢士",貢士首名稱"會元"。這時期會試錄取比率在20~30比1不等,不過如果有幸成為這0.25%,那麼說明已經是官了,只是"國考"還有最後一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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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試

"國考"的最後一步,得到貢士資格者可以參加同年四月的殿試。殿試由皇帝主持和出題,亦由皇帝欽定前十名的次序(這時候體現了皇帝的絕對權威,看誰順眼誰上)。殿試只考一題,考的是對策,為期一天。錄取名單稱為"甲榜",又稱"金榜";分為三甲:一甲只有三人,第一名狀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多人,賜"進士出身"。三甲則賜"同進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一般稱為"傳臚"。殿試只用來定出名次,能參加的貢士通常都能成為進士,不會再有落第的情況。能夠一身兼解元、會元、狀元的,就是"三元及第"。中國古代的科舉制度中,僅有13人能夠三元及第,在唐朝有二人、宋朝有五人,在元代只有王崇哲一人;明代三百年間的八十九位狀元中,只有商輅一人,清代則有錢綮、陳繼昌兩人(另有三元及第的武狀元王玉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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