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5部門聯合出台意見 進一步深化「多證合一」改革

河南15部門聯合出臺意見 進一步深化“多證合一”改革

日前,河南省工商局、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等15部門聯合出臺《河南省工商局等十五部門關於進一步深化“多證合一”改革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貫徹落實近期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出的“‘多證合一’改革要有名有實”重要指示,切實解決改革不平衡、不協同、不充分等問題,進一步深化“多證合一”改革。 《意見》對整合證照事項進行調整,保留9項不屬於國家層面但在全省運行效果良好的證照事項,與國家層面的23項同步實施。調整之後,形成《河南省“多證合一”改革整合證照事項目錄(含經營範圍規範表述用語)》(詳見文末表格)合計32項。

據悉,《意見》對優化業務流程、加強信息共享和規範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方面,優化業務流程,規範經營範圍表述,申請人申報的經營範圍涉及相關證照事項的,需按照規範表述填寫,同時勾選對應的證照事項;申請人未申報相應經營範圍的,不得勾選對應證照事項;整合補充採集信息,整合國家層面和我省保留證照事項的政府部門共享信息和補充採集信息,形成統一的《河南省“多證合一”政府部門共享信息表》,由申請人一併填報;推廣全程電子化辦理,積極引導申請人通過全程電子化方式辦理企業登記,其中《外商投資企業商務備案受理》和《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備案(含報關報檢資質)》全部通過全程電子化方式辦理,不再接受紙質材料申報。

其次,將加強信息共享和規範管理,加快“多證合一”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建設,推進各省級部門、各垂管系統與平臺的對接應用;規範信息推送,各省級單位在1至3個工作日內接收、認領信息,並做好信息在本系統的導入、整理、分配、應用工作;根據業務需要,部分證照事項可採取同級推送方式;堅持定期通報制度;完善信息管理,對於在辦理工商登記階段申請人尚不具備的以及申請人填報有誤的政府部門共享信息,要求申請人修改或更正,不影響企業登記以及發放營業執照;《意見》實施之前已經辦理證照事項登記、備案的,不需要重新申領;做好信息公示,工商部門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整合證照事項。

《意見》還強調,各部門要在本系統內加強對平臺的認可、使用、推廣,推進改革成果應用;積極轉變監管理念,指導各地由“坐等企業上門”改為通過平臺及時認領企業信息,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充分發揮河南省“多證合一”改革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及時開展業務培訓,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做好組織保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