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强县连续两届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从中国普法网获悉,武强县被全国普法办公室评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该评选活动每三年评选一次,在2015年的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活动中,我县也获得“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至此,我县已连续两届获得此项殊荣。

武强县连续两届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武强县连续两届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武强县连续两届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武强县连续两届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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