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藥神》,反映出來社會問題「有錯嗎?」

《我不是藥神》,反映出來社會問題“有錯嗎?”

《我不是藥神》中,徐崢飾演的主人公程勇,最開始答應白血病患者呂受益去印度走私藥物的動機,是因為自己的父親得了腦瘤而他付不起高昂的手術費。看到商機,他將進價500元的印度仿製藥賣5000元,但比四萬的天價藥還是便宜太多。程勇擔心坐牢,一度不再繼續代理印度仿藥,呂受益因為斷藥而病情轉危選擇自殺。影片後半段他走上救贖之路,印度仿藥他只賣500元,即便後來印度藥廠關門,要按市場價收購,他依然只賣500,自己貼錢賣。

《我不是藥神》,反映出來社會問題“有錯嗎?”

藥販有錯嗎?

病患黃毛去拿藥時為躲避警察而出車禍死去,程勇追問警察:“他只有20歲,他只是想活,他有什麼罪?”法庭審判上,程勇沒有煽情的自辯,只是簡單地說:“這些人買不起藥,就會死,我難道就看著他們去死?”故事原型人物陸勇也曾經說過,自己如果因為幫病人買藥而被判刑,他一定會上訴,因為他想不通。

>>癌症病人:我不想死,我想活!

影片沒有過多地展示白血病病人生活多麼悽苦,而是像普通人一樣在活著、在掙扎。但他們厚厚的口罩和蝸居在醫院周邊各種小旅館裡的鏡頭讓人震撼。片中警察調查賣假藥的事情,但沒有一個人供出程勇。一位老奶奶對警察說的一段話,道出了所有買藥病人的心聲:“領導,能不能求你們別調查了,我得病三年,吃了三年格列寧,房子被我吃沒了,家人被我吃垮了,現在好不容易有便宜藥了,你們又說它是假藥,你們把藥販子抓走了,我到哪裡去買藥。我不想死,我想活!”

病人有錯嗎?

“誰家還沒個病人?”這句話真的太容易引起觀眾共情了。一位網友表示:我媽去年確診卵巢癌晚期。國外去年上市了可以吃的靶向藥niraparib,效果很好,但藥不能停。目前最低的報價一個月12萬。稍微便宜點的Olaparib也要一個月6萬。只要吃了就能少受罪,多活命。但是我賣房賣車也不夠一年的藥錢。這種絕望,沒經歷過的人根本不可能明白。”

>>警察:執法者必須維護法律公正

醫藥代表到警局報案有人賣假藥,局長讓曹警官負責調查,曹警官第一次彙報時說這不是假藥,是可以救命的藥。局長問:“是走私進來的嗎?在我國醫藥許可範圍嗎?”第二次曹警官表示案子真的不好辦,那些病人真的需要這些藥,局長又問:“法大於情的事情你經歷的少嗎?你作為執法者,就應該維護法律的公正。”

警察有錯嗎?

飾演警察的週一圍陷入了法律正義與倫理人情的矛盾中,週一圍表示:“一開始我是代表正義的,但最後我發現他們做的事情也是正義的。站在警察的角度,局長的話完全沒有錯,男主角只賣確認有效的仿製藥,不出人命。但卻無法保證不會有人利用這個賺錢或者賣有危害性或者無效的藥。”

>>醫藥代表:都去買仿製藥,誰來研發救命藥?

影片中李乃文飾演格列寧醫藥公司的代表,是站在所有病人對立面的一個角色。病人覺得醫藥公司將藥價定那麼高是謀財害命,他們集體在醫藥公司門口靜坐、給醫藥公司代表身上潑糞。

藥企有錯嗎?

正如影片最後庭審戲裡,檢方發言裡所言:“救了患者生命的還是正版藥的配方。”統計數據顯示,一款新藥需投入20億-30億美元的研發成本。原研藥的專利保護期一般為10年-20年,如果不給藥企市場壟斷的機會,賺取足夠利潤,藥企很難有動力繼續新藥研發。

一位藥學專業的學生表示:“陸勇案是我們藥事管理學一個經常討論的課題,生命權和專利權到底哪個更重要?這個問題我們自己也無法給出準確的答案,未來的藥業發展在專利權,但藥品作為特殊商品目的在救人。藥物與倫理,讓人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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