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索賠需開「暴雨證明」是刁難客戶

车险索赔需开“暴雨证明”是刁难客户

车险索赔需开“暴雨证明”是刁难客户

文|錢璐

據媒體報道,4月11日晚,河南漯河市民楊先生在大雨中將車輛駛入了一處鐵路涵洞,由於當時車外下著大雨,且事發地人煙稀少,積水不斷加深,最終導致車輛被淹。

第二天,楊先生的家人和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趕來,進行了撈車和現場勘查。隨後,保險公司針對車輛的損毀情況對其進行了相應的理賠。但在理賠過程中,保險公司卻讓楊先生在當地氣象部門開具一份“暴雨證明”,這在當地市民中引起了熱議。

據媒體報道,在車輛被淹的第二天,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親歷了撈車和現場勘查,既然親見車輛被淹,還要求車主開具“暴雨證明”,保險公司的這條規定可以說既不合常理又讓人費解。

其實漯河本地的保險公司在對理賠時是否需要開具“氣象證明”,也要求不一:有的認為保險都是有責賠償,必須要認定責任方,包括自然災害天氣,不能任由顧客說,還需要拿出依據,“而且這個證明是需要入檔的”,有的則認為“看看主流報紙上的新聞報道就知道了。”

實際上,車主遇到自然災害導致車輛損毀而要求保險公司理賠時,有不少保險公司要求車主提供天氣證明,有不少地方的氣象部門為了便民,甚至在官網首頁上掛出開具氣象證明的鏈接,只需要填寫一張《氣象證明申請表》即可,並不需要任何費用。

乍一看來,開具天氣證明似乎無可非議,但是天氣情況作為一種在一定地理範圍內,可以共同感知或者可以隨手查詢的信息,保險公司還要求民眾開具天氣證明,既不符合常識,也浪費了公共資源。

“奇葩證明”不僅給消費者理賠設置了一道“攔路虎”,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保險公司的工作量,不利於其商業形象。

民眾購買保險服務,原本是為了保障經濟利益,獲得心理安慰,但是不少保險公司在理賠服務上尚存在理賠條件苛刻的問題,有不少理賠流程存在程序繁瑣、材料很難通過審核的現象,如此一來,民眾在承受損失之餘,還要遭遇理賠難,這就造成了保險公司與消費者的矛盾。

如今,在最大程度上清理“奇葩證明”已經成為社會的共識,而作為以風險管控為目標、為民眾生活意外兜底的保險公司,在服務客戶時理應儘量減少相應的手續,改進理賠程序,簡化理賠手續,清除“奇葩證明”,方便用戶及時理賠,讓保險服務真正實現“保險”。

□錢璐(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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