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曝光」一天查獲12輛超載大貨車 均超載50%以上

為切實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吉林省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農安縣大隊各中隊嚴厲打擊酒後駕車、吸毒駕駛、大貨車超載、機動車涉牌涉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6月22日,長春市農安縣交警大隊華家中隊民警在302國道巡邏時,發現5輛大貨車有涉嫌超載違法行為,遂將這些車輛帶回華家中隊進行檢斤,結果發現5輛大貨車均超載50%以上。

「違法曝光」一天查獲12輛超載大貨車 均超載50%以上

6月22日,長春市農安縣交警大隊伏龍泉中隊民警在伏龍泉至新陽公路巡邏時,發現7輛大貨車有涉嫌超載違法行為,遂將車輛帶回伏龍泉中隊進行檢斤,結果發現這7輛大貨車均超載50%以上。

「違法曝光」一天查獲12輛超載大貨車 均超載50%以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吉林省實施辦法》規定:貨運機動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超過50%以上的,對駕駛員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

目前,這12輛超載大貨車都被依法暫扣,每名駕駛員被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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