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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法院审判及其他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广泛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干警执法活动的监督,促进法院执法水平的提高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歙县法院于6月26日举行了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并召开座谈会。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周群为来自人大、政协、企业和县直有关部门、妇联以及基层的13名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书。
(颁发聘书)
随后,歙县久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亦文结合自身工作和法院监督工作的履职要求作了代表发言,并对以后工作作了展望,表示成为歙县法院的一名社会监督员是荣誉更是责任,在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的同时,更要关注社情民意,使人民群众能够切实体会到司法公正。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周健民向选聘的社会监督员解读了职责范围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
❖ 代表观点
会上,周群向社会监督员简要介绍了歙县法院基本情况,提出要深刻认识社会监督员制度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好监督员基本制度,不断提高社会监督员的履职能力,并向社会监督员提出三点希望:
1
一是要增强公正意识。
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工作中,做到实事求是,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2
二是要增强法律意识。
坚持在学习中监督、在监督中学习,努力掌握好法律理论与法院业务知识,尽快进入角色开展工作。
3
三是要增强创新意识。
在监督层面与监督方式上要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增强监督意识。
最后,周群代表歙县法院全体干警郑重承诺:
将全力支持和配合各位人民监督员的工作,并根据意见和建议,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确保社会监督员制度根植于法院工作之中,努力为促进法治歙县、平安歙县作出应有的贡献!文字 丨 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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