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還親屬應得賠償款 司法拘留等著你

6月下旬的一個上午,被執行人黃某某來到樅陽縣人民法院,告訴執行法官她已經收到了法院發出的執行通知書。執行法官嚴肅地告知了其拒不履行義務的法律後果,但黃某某在執行法官與其談話時找各種理由搪塞,反覆稱其現在就是沒有錢。午間,執行法官便對黃某某宣讀了拘留決定書並將其送往拘留所。

2016年10月,黃某某及其兒子領取了丈夫因交通事故死亡得到的賠償款648278.77萬元,拒不支付公公疏某應得份額,疏仁付為此將黃某某及其子女訴至法院,法院審理後依法判決黃某某及其子女給付疏某應得共有財產份額款133065.20元。判決生效後,黃某某及其子女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其義務,而疏某想拿到賠償款安度晚年,只得不顧親情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在向黃某某發出執行通知的同時就對其及其子女的財產了進行了詳細查詢,但是沒有收穫。這種情況下執行法官並沒有放鬆對該案的執行,多次通過村裡幹部瞭解其家裡情況。在黃某被拘的第5天,黃某某的兒子與疏某協商不成,只好將全部案款悉數交至法院,並告訴執行法官他與母親不該抱著拖著拖著就沒事的僥倖心理,逃避履行法律義務終究要自食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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