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喆涉嫌職務侵占罪一案開庭 被控和他人侵占200餘萬元 當庭認罪

記者今日(11日)獲悉,宋喆涉嫌職務侵佔罪一案當日上午在朝陽法院開庭審理。中午,律師張起淮發佈微博稱,“宋喆、修雨樂涉嫌職務侵佔罪一案,開庭結束。宋喆當庭認罪,請求從輕處罰。”

張起淮微博中提到的修雨樂曾是知名藝人的經紀人。新京報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宋喆於2014年至2016年,在王寶強工作室任職期間,利用擔任總經理及王寶強經紀人的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被告人修雨樂,採用虛報演出、廣告代言等業務實際報價等手段,侵佔王寶強工作室演出、廣告代言等各項業務款共計232.5萬元。二人應當以職務侵佔罪追究刑事責任。

宋喆因涉嫌職務侵佔罪於去年9月12日被警方刑事拘留,同月26日被逮捕。(新京報)

宋喆涉嫌職務侵佔罪一案開庭 被控和他人侵佔200餘萬元 當庭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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