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訊(記者 崔巖 馬雲雲 實習生 劉晗 通訊員 李明王 運偉)潑油漆、拉橫幅、葬禮上播放音樂……4月11日,濟南市長清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惡勢力犯罪案,被告人張某等6人使用典型“軟暴力”違法手段催收債務。這是自“兩高”“兩部”出臺《關於辦理實施“軟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後,山東開庭審理的首起“軟暴力”犯罪案件。
借9萬滾到200萬
為躲債喪父不敢回家
根據長清區檢察院指控,張某自2014年以來從事高利貸業務,為向金某追索欠款,2016年11月,張某在濟南市長清區金某住宅大門、西牆噴塗“金某還錢”;2016年9月18日至20日,在金某之父金某某的喪禮上,張某等人用大喇叭喊“金某還錢”,張某還在喪局外聚集、放鞭炮、播放音樂、拉橫幅,直至喪禮結束。9月20日上午,經警方出警批評制止後,張某等人繼續實施這些行為。
金某證實,自己曾分兩次向張某借款9萬元,每月光利息就一萬多元,後來利滾利借款達到了200多萬元。在還款十幾萬元后,因無法還清欠款,金某躲到深圳打工。
因為高利貸,妻子與其離婚,沒過多久其父親也去世。“金某自述,我家裡大門都被焊死了,父親出喪也沒敢回去。”村裡多位證人證言證實,在金某父親的葬禮上,張某等人在喪局門口放上小喇叭,播放音樂“好日子”,出喪當天,苑某某在現場穿著紅色衣服。有證人提及,張某等人想把收賬的禮錢拿走,後來看禮錢不多就沒拿。
尋釁滋事敲詐勒索
團伙早已劣跡斑斑
其實,張某團伙早已劣跡斑斑。
2017年11月26日晚,張某糾集賈某某、姚某某、宋某某、江某等二十餘人來到濟南市長清區崮雲湖街道某村一處院落。上述人進入屋內,同劉某發生爭執,繼而實施毆打,致使劉某等二人受傷。經鑑定,劉某所受損傷評定為輕微傷。事情的起因竟然是,當天晚上,張某酒後打電話時,誤將電話撥給了同名的劉某。電話中,張某與劉某發生爭執。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張某、賈某某、苑某某、姚某某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以噴字恐嚇等手段,多次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已形成以張某為首的惡勢力組織。
以案說法:
對“軟暴力”案的界定利於社會穩定
本案公訴人、長清區檢察院檢察長王文介紹,“軟暴力”違法犯罪手段通常的幾種表現形式,其中一條即為擾亂正常生活、工作、生產、經營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於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壞生活設施、設置生活障礙、貼報噴字、拉掛橫幅、燃放鞭炮、播放哀樂、擺放花圈、潑灑汙物、斷水斷電、堵門阻工,以及通過驅趕從業人員、派駐人員據守等方式直接或間接地控制廠房、辦公區、經營場所等。張某等人的違法活動中,許多都符合這一表現形式。
“從本案來看,在農村地區,老人的葬禮是一個家庭極為重要的事情,在出殯期間穿紅衣、播喜樂、放鞭炮尋釁滋事,親屬村民敢怒不敢言,影響極其惡劣令人氣憤。”王文說,對“軟暴力”刑事案件的界定,也有利於社會秩序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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