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通報3起關於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十種表現」 問題的典型案例

關於3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十種表現”問題典型案例的通報

1.騰格里經濟技術開發區農牧林業局原局長鬍成德違反議事規則的問題。

2016年12月,胡成德在未召開局務會議集體研究的情況下,擅自決定向辰明養殖合作社撥付扶貧專項資金31.5萬元。2017年8月,為應對紀檢機關檢查,胡成德安排工作人員偽造會議紀錄、提供虛假證明。2018年5月16日,胡成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涉案款物予以收繳。

2.騰格里經濟技術開發區額里斯鎮塔本陶勒蓋嘎查委員會主任甘智元違反議事規則的問題。

2011年,甘智元在未召開牧民大會和嘎查兩委會議討論的情況下,擅自決定將甘某某和趙某某二人納入享受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人員範圍,使其二人違規享受2011年-2017年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資金共計18.31萬元。2018年5月18日,甘智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資金責令追繳。

3.阿拉善左旗巴潤別立鎮孟根塔拉嘎查黨支部書記林興輝亂作為的問題。

2010年,在危房改造項目實施過程中,時任孟根塔拉嘎查委員會主任林興輝違反程序,私自與享受危房改造的村民協商,違規將由3戶享受的危房改造補貼資金共計3.444萬元(每戶11480元)分攤成由4戶平均享受(每戶8610元)。2018年4月19日,林興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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