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通报3起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 问题的典型案例

关于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1.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农牧林业局原局长胡成德违反议事规则的问题。

2016年12月,胡成德在未召开局务会议集体研究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向辰明养殖合作社拨付扶贫专项资金31.5万元。2017年8月,为应对纪检机关检查,胡成德安排工作人员伪造会议纪录、提供虚假证明。2018年5月16日,胡成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款物予以收缴。

2.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额里斯镇塔本陶勒盖嘎查委员会主任甘智元违反议事规则的问题。

2011年,甘智元在未召开牧民大会和嘎查两委会议讨论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甘某某和赵某某二人纳入享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人员范围,使其二人违规享受2011年-2017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共计18.31万元。2018年5月18日,甘智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责令追缴。

3.阿拉善左旗巴润别立镇孟根塔拉嘎查党支部书记林兴辉乱作为的问题。

2010年,在危房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时任孟根塔拉嘎查委员会主任林兴辉违反程序,私自与享受危房改造的村民协商,违规将由3户享受的危房改造补贴资金共计3.444万元(每户11480元)分摊成由4户平均享受(每户8610元)。2018年4月19日,林兴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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