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喆当庭认罪,认怂求轻判,大快人心!

7月11日,宋喆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开庭结束,宋喆当庭认罪,请求从轻处罚。

宋喆当庭认罪,认怂求轻判,大快人心!

听到这个消息,真的是大快人心,坏人终于得到惩罚了。

现在认罪了,表面上看他好像真的是知错了,其实这种人的本性永远改不了的,他并不想认罪,只是在证据面前没办法而已。

还请求从轻处罚,他只是想让自己早点出去,并不是真正的有悔改之意,指不定他现在心里怎么想呢。

按照我国的刑法,宋喆职务侵占涉嫌金额400多万,如果判徒刑的话,应该是判十年左右。

十年的时间,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其实挺漫长的,何况1983年出生的宋喆已经35岁了,十年以后出来就45了,美好的光阴就这样浪费了,所以他很不甘心的。

宋喆今天认罪也验证了一句话,凡事都有因果报应,所以,做人做事的时候要给自己留后路,有的事情确实不能做,否则会付出代价的。

昨天在法庭上,法律终于给了王宝强一个公道。但宋喆之所以被起诉,并不是因为群众以为的出轨事件,而是因为宋喆犯了职务侵占罪。

宋喆当庭认罪,认怂求轻判,大快人心!

宋喆在大学时本来和马蓉在一起,后来马蓉结识了王宝强就和他分开。而马蓉结婚后,不仅是出轨,还让宋喆担任王宝强的经济人。她和宋喆一起,利用职务之便,一共转移了400多万。

后来的出轨事件,马蓉和宋喆虽然遭受公众谴责,但出轨毕竟是道德问题,并不触及法律,所以也就不了了之。知道被出轨后,王宝强才意识到自己的财产被转移,可能并不止400万,因为都是宋喆在打理公司的财务。

宋喆当庭认罪,认怂求轻判,大快人心!

而昨天在法庭上,宋喆主动认罪,并希望法院能轻判。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别人的财产,而且数额巨大,最低要判五年的有期徒刑。宋喆知道自己难逃法网,只能认罪求饶。但对于王宝强来说,400万不少但也不多,最重要的是出轨事件对他的打击,因为牵扯到两个无辜的孩子。

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这里面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什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按照宋喆目前所涉及的金额400万左右,已经明显超过了10万,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况。那么,按照这个金额量刑,宋喆最起码要被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想想看,现在证据已经确凿,也没法抵赖了。唯有坦白从宽,才能减轻处罚。

此事目前已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关注,众目睽睽之下,量刑只能是加重,不会是减少。所以,宋喆应该是考虑过此事的后果,所以只能请求轻判。如果继续执迷不悟,等待他的有可能是10年牢狱之灾!

恶人已经受到惩罚,好人自有上天庇佑。人间正道是沧桑,愿我们每个人都珍惜当下,珍惜自己的家人,珍惜自己的荣誉,珍惜自己的一切,当一切都失去了的时候,那真是覆水难收,再想挽回,就没有余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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