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控」措施初見成效,被拘「老賴」即時履行

6月30日7時25分,銅官區法院執行法官接到銅官區公安分局石城路派出所民警的電話,稱派出所幹警已協助查找到被執行人雷某,該被執行人現被控制在順安派出所,通知我院幹警前去辦理交接手續。執行法官立即向局領導彙報,執行中心第一時間安排人員和車輛奔赴順安派出所辦理交接手續。

據瞭解,雷某與銳拓互聯網公司銅陵分公司借款糾紛執行一案,本院於2018年5月23日立案執行,標的45000元。在執行過程中,本院多次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責令雷某到法院接受處理,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並告知雷某拒不履行義務可能承擔的法律後果。但雷某不以為然,總是以各種理由規避執行,拒不到案,歸還欠款。申請執行人一方又不能提供雷某的下落及財產線索,法院執行一時陷入僵局。執行法官將案件執行情況及時向局領導彙報。2016年6月中句,我院決定將被執行人雷某的相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函請協助查控被執行人。2018年6月29日晚,雷某在順安鎮某賓館登記住宿,公安民警根據掌握的線索,於6月30日清晨鎖定並抓獲被執行人。

當雷某見到執行法官時,一臉茫然:“想不到你們這麼快就找到我了”。法官當即向其宣讀了司法拘留決定書並將其帶回法院。此時的雷某悔恨不已,連聲說:“我願意還款”在車裡就積極聯繫家人籌措款項。當日,雷某共交納執行款25000元,餘款2萬元現也已付清,本案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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