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門:被執行人異地被「臨控」,法官通宵奔波送拘

湖南法院網訊 “喂!您好,石門縣人民法院嗎?你們要找的一名被執行人熊某已被我方控制,請迅速派人前來處理”。10月20日23時許,石門縣法院執行局副局長楊年彩接到長沙市嶽麓區警方的電話後,立刻從床上爬起來,馬上聯繫執行幹警和車輛,23時30分許,一臺警車駛出石門縣法院,楊局長帶著2名執行幹警冒著夜色出發了。

原來,被執行人熊某曾向申請人閆某借款10萬元,償還了3萬元之後,餘款遲遲不還。後閆某將熊某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判決熊某償還閆某借款本息10萬餘元。判決生效後,熊某並未履行,閆某於是申請強制執行。

不料進入執行程序後,熊某卻不知所蹤,法官於是將熊某納入臨控名單,上網布控,熊某在辦理住宿登記時觸網被抓。

經過3個多小時的奔波,凌晨4時多,執行幹警終於抵達嶽麓區公安局某派出所,經勸導,熊某仍未履行執行義務,執行法官決定將熊某帶回石門縣執行拘留。於是立即啟程,馬不停蹄的往回趕,上午9時許,忙碌了一個通宵後終於將熊某送進了石門縣拘留所。

熊某被拘留後,其妻子主動來到法院繳納了部分執行款,並就餘款和申請人閆某達成了約期還款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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