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生态恢复基地”补植复绿见成效

清明时节,“南明区生态恢复基地”已绿树成荫,春意盎然。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与区林业公安部门人员一起到基地查看补种林木生长情况,并实地查看贵州某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贵州某某实业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补植复绿工作开展情况。补种林木现场,工人们挖坑、栽树、填土、浇水,配合默契,呈现出一片热火朝天的劳动景象。某公司负责人对南明区建立生态恢复基地的建设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检察机关此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重要举措,修复了受损的生态,提升了企业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值得点赞。

据悉,2016年初,该院和区生态局确定在该区云关乡红岩村永乐坡建立占地600余亩的“南明区生态恢复基地”,并制定了《关于破坏林地案件异地恢复实施办法(试行)》,对涉林案件中林地破坏情况的认定、异地恢复的程序、基地的林木所有权及日常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基地建立以来,该院已督促林业执法部门责令13家违法企业补种银杏、樱花、香樟等林木75.65亩。

今后,该院将加大对辖区内破坏林地资源行政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涉林刑事犯罪中无法原地恢复受损生态、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积极主动到“南明区生态恢复基地”进行补植复绿的,该院将本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批准逮捕、审查起诉、量刑建议环节依法从宽处理,实现惩治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双赢,为建设青山绿水的生态贵阳贡献检察力量!

“南明区生态恢复基地”补植复绿见成效

“南明区生态恢复基地”补植复绿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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