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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們是魏都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今天來到這裡開展禁毒宣傳,告訴你們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這是我們的宣傳彩頁……”
為進一步增強廣大群眾的法制觀念和禁毒意識,2018年6月14日,魏都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徐雲濤、專職檢委會委員張廣智和公訴科、園區檢察室、民行科的幹警分組來到許昌市東城區祖師街道辦事處等三個社區和河南萬里路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開展打擊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犯罪“以案釋法”專項宣傳活動。
活動中,檢察干警深入街道社區、企業車間,通過設立諮詢臺、發放宣傳手冊等方式,向社區居民、企業員工宣講種植毒品原植物的後果和危害,同時對前來諮詢的群眾講解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應承擔的刑事責任。
“這種植物的幼苗好吃,原來想著種一小塊自己吃呢,沒想到這是觸犯法律的行為。以後我們決不會再種這些植物了。”一位大娘聽了檢察官的講解後說。
“以後我們看到有人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一定要勸說他們剷除。”還有人告訴檢察官。
此次活動是魏都區人民檢察院切實履行愛民實踐服務承諾十件實事的具體實踐。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規定 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一)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
(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的;
(三)抗拒剷除的。
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穫前自動剷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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