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佳节“端阳节”来临之际,
肯定大家都在忙着。
作为检察官的我也不例外,
那么,我到底在忙什么呢
端阳节前一天,
收到一件提请批准逮捕的未检案件
办案期限只7天。
掐指一算:
阅读案件材料一天,
上系统生成文书每个步骤一天,共计二天,
通知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一天,
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一天,
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天,
接下来的一天该是送案了吧。
想想,算了,就决定不休假了,
工作虐我千万遍,我待工作如初恋。
阅读案卷、核对证据,
7天内要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
公安卷宗二册,
假期里,在空荡荡的办公室,
到也安静,
只有键盘发出的清脆的声响,
一切都理所应当,
三天的时间很快就到了。
收假了,
同事们都回到了自己的岗位,
我约着同事去讯问犯罪嫌疑人,
办案系统预警提示——期限快到啦!
我深知:
我处理的不是案件,是平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只是一句口号!
得用办案质量和效果来检验。
这个案件,罪是构成了,
批准逮捕,还是不批准逮捕?
是以事实不清不批捕,
还是以无逮捕必要不批捕?
纠结的念头一闪而过。
我晕,我不能晕,
过节了,也是假期的最后一天,
空气中弥漫着粽子的清香,
我深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
经过这一个“假”的假期,
我对我这个案件有了坚定的结论,
如释重负。
非常荣幸地告诉大家,
收假又是元气满满的工作日了哦!
所以,在检察官的心中,
粽子节吃到什么馅儿的粽子不要紧,
只要案件质量杠杠的,
只要能换来人民群众的满意,
检察官的心也是甜甜滴。
文:简重美
总期 第196期 第476条
2018年期 第36期 第12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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